→ hunghunghung:可以這樣嗎??? 推 140.114.133.20 08/15
※ 引述《juno (民國賤客)》之銘言:
: 是這樣嗎?
: 不是因為離婚一定要辦離婚登記
: 所以如果結婚沒有登記而想離婚的話
: 還是得先辦結婚登記再辦離婚登記......
: 還是他是公證結婚的??
他沒有公證
只有宴客而已
他說這樣如果要離婚
只要去找律師簽一張聲名
說之前宴客不算數就OK了
不用去戶政機關辦任何手續
他說他每次跟老婆吵架不爽
兩個人就會吵著說要去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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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62.9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