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京渡過九天沒有網路的原始人生活之後
在台灣迎接我的卻是莫名其妙的問號以及......
First
所上之前提出的文件中
沒有說過要事前向所辦報備
或提出任何書面說明文件
如果我的理解沒有錯誤
在deadline前十天(其中包含四天國定假日)要求必須提書面說明
是符合行政程序的嗎?
Second
在我們多次的詢問過程中
據說舉辦的時間地點以及預審委員
都屬於學術自由的部份
現在要事前交名單是什麼意思
Third
事前報備與是否具公開性有何干係?
挑一個大家都在新竹的時間五個人在台北開小茶會
比起在國際研討會中公開發表
更具有公開性??????
到底是誰的邏輯有問題?
也許你們大家性格都太好
也許這對你們也不是很重要
只是我不懂
為什麼要這樣任辦公室擺佈
真的可以安慰自己說這是最後一次任他們隨心所欲的丟出新規定嗎?
當我們要論文口試的時候
一樣莫名其妙的情形不會再出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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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91.239
※ 編輯: lili 來自: 61.62.91.239 (02/21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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