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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b (忙裡偷閒)》之銘言: : ※ 引述《lili (現在愛上tort會不會太遲?)》之銘言: : 雖然這種程序真的很煩,必要性也值得商榷,不過所辦大概也不算『任意擺佈』, : 畢竟本所碩士學位考試規則第八條確有規定『論文預審委員建議名單』 : 必須事先於二月底前提出,至於先前的確曾經傳言過很多版本與說法, : 只能說是沒有看清楚學位考試規則(這件抱怨要是給所長知道, : 他一定會說『我們是科法所的學生,法條看清楚並照規定行事是基本要求...... : .................................』) 8. 舉行論文預審發表會,應提出已具有初步架構與實質內容之論文初稿及「論 文預審委員建議名單」,並於以下規定期限內辦理: (1)第一學期自研究生完成該學期註冊手續起,至九月三十日止。 (2)第二學期自研究生完成該學期註冊手續起,至二月底止。 我看不出來有規定 並須在舉辦預審之前向所辦提出(甚至還有報準的意味) 所謂的二月底是指預審發表會應該在二月底之前舉行不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91.239 ※ 編輯: lili 來自: 61.62.91.239 (02/21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