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926048 (藍鳥)
看板ntnu_math_sb
標題[壘規] 藍鳥條款第一條
時間Wed Nov 16 11:58:38 2011
從這週開始計算
之後每一次練球開始累計遲到次數
累積滿三次(含當次)
則下次
河堤練球
換你去占場~
沒占到場伏地挺身50下
若因無可避免理由遲到
例:捷運誤點、路上塞車→皆可接受
不可接受:鬧鐘被室友按掉→請保護好你的鬧鐘;睡過頭→請人叫你起床;打麻將沒睡→你活該~
以上若遲到須事先向隊長副隊長報備~否則另外處罰
即刻生效~適用於所有系壘球員(含副隊長)
100學年度隊長 藍郅堯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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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166.192
推 aryuehmming:抱歉 我的錯... 這條款項是否置底?? 遲到的自己近 11/16 16:33
→ aryuehmming:來回文 並統計 11/16 16:34
→ aryuehmming:11/16(三) 簡銘緯 遲到乙次 11/16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