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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羅東高級中學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教師甄選簡章 壹、依據: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二十六條及本校辦理教師甄選作業規定辦理。 貳、甄選科目及名額: 一、正取:英文科二名、數學科二名、歷史科一名、輔導科一名、電腦科一名。 二、備取:各科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若干人,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三、如成績未達錄取標準,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得不予錄取。 參、索取簡章時間、地點:自即日起至五月廿八日止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止向本校傳達室或人事室索取。 肆、公告方式: 一、刊登本校(www.ltsh.ilc.edu.tw)、教育部中部辦公室(www.tpde.edu.tw)網頁。 二、自即日起日至五月廿八日公告本校公佈欄。 伍、報名資格:報考教師須符合左列各款條件: 一、持有應試類科之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具有加註他科教師資格,擬以加註科目報名者,應已取得該報名類科教師證書或證明文件,始准予報考,無證明文件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情事者(倘報名時未能發現,於錄取應聘後,仍應予解聘)。 三、持外國學歷報名者應依教育部「國外學歷查證認定作業要點」辦理,如查證認定資格不符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九十二學年參加教育實習之實習教師,得先切結准以實習教師證書報名參加甄選,惟若未在九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前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應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 陸、報名時間、地點: 一、時間:九十三年五月廿七、廿八日(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四時止)。 二、地點:在本校人事室報名(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三二四號。0三:九五六七六四五轉三二0或三二一)。 柒、報名手續:  一、一律親自報名,通訊或委託報名均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應繳附左列表件:  (一)報名表一份(如附件一,請事先填妥)。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兩張(請分別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三)國民身分證(身心障礙者,請附身心障礙手冊)。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就讀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校院,並附中文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學歷屬實證明。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採認達教育部規定標準,並有公文證明,否則不予受理。)。  (五)中等學校該類科合格教師證書(實習教師准以實習教師證書及切結書代替)。  (六)切結書(如附件二,切結無報名資格伍|二情事及其他有關事項)。  (七)貼妥郵票之回郵信封一個。  (八)報名費新台幣九五0元整。 (九)資績積分表(如附件三)。 三、證件請各影印一份,正本驗後發還,影本抽存,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捌、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 一、甄試方式:甄試分初試、複試二階段實施。 (一)初試:以「專業科目筆試」及「資績審查」方式進行,每一缺額,至多錄取五人參加複試;每增一缺增加三人參加複試。初試成績相同時,增額參加複試。 (二)複試:含「口試」、「試教及實作」方式進行。 二、分數比例: (一)初試(「專業科目筆試」80分,「資績審查積分」20分),占總成績30﹪。 (二)複試:「試教及實作」占總成績50﹪,「口試」占總成績20﹪。 三、總成績計算:以初試、複試合併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相同者,依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具原住民身分者、試教、筆試、口試成績順序比較,成績較高者為優先錄取(每一單項成績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 四、各科試教使用之版本、範圍、時間: 科 別 版 本 範 圍(單元) 時間 備註 英文 龍騰書局 高中第二冊 20分鐘 試教時不得自備教具教材,試教材料由甄試單位提供. 歷史 康熙書局 高中一年級 (上冊) 20分鐘 數學 康熙書局 高中第二冊 20分鐘 試教時不得自備教具教材,試教材料由甄試單位提供 輔導 輔導工作實務 20分鐘 電腦 高中職計算機概論(全冊) 一、網路概論二、影像處理三、概論電腦數字系統四、資料結構與演算法 20分鐘 ※ 電腦科:初試專業科目筆試含程式設計(配合學校教學軟體與課程需求,程式設計在Turbo c開發環境施測) 玖、甄選日期及地點:(應考時請攜帶准考證、國民身份證備驗)。 一、初試日期:九十三年六月四日(星期五)。 (一)報到時間:上午九時至九時三十分。 (二)考試時間:上午十時。 (三)考試地點:本校指定之場地(考試座次於考試當天公告於學校公告欄)。 二、複試日期:九十三年六月五日(星期六)。 (一)報到時間:上午八時至八時三十分。 (二)考試時間:上午九時。 (三)考試地點:本校指定之場地。 拾、考試結果通知:  一、初試錄取名單於當日在本校公布欄、網站公告,請自行查閱(不個別通知)。 二、複試完成後由甄選委員會(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決定各科錄取標準及錄取名單,並請校長核定後公告(預定於九十三年六月五日於本校公布欄、網站公告,並個別通知。)。 三、如未達錄取標準,甄選委員會得依權責宣佈從缺。 拾壹、申請複查成績:甄試成績複查應於考試榜示之次日起五日內(郵戳為憑),將申請書以限時掛號寄達本校教務處(格式如如附件四成績複갊d申請書,並附貼妥限時掛號回郵信封),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對於本次教師甄選有任何疑義,請函本校人事室或撥申訴專線電話:03-9567645轉101洽詢。 拾貳、甄選合格人員,提請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審查通過後由校長核定錄取人員予以聘任。擬予聘任人員,應於規定時間內應聘,現職人員應同時檢附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視同放棄,不予聘任。 拾參、擬予聘任人員逾期未應聘或有簡章「第拾貳條」不予聘任之情形,應取消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教師以補足本次甄選名額為限。 拾肆、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辦理教師甄選作業規定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 Origin: 小魚的紫色花園 <fpg.twbbs.org> 140.112.20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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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羅東高中簡章 時間: Tue May 18 16:18:46 2004 國立羅東高級中學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教師甄選簡章 壹、依據: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二十六條及本校辦理教師甄選作業規定辦理。 貳、甄選科目及名額: 一、正取:英文科二名、數學科二名、歷史科一名、輔導科一名、電腦科一名。 二、備取:各科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若干人,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三、如成績未達錄取標準,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得不予錄取。 參、索取簡章時間、地點:自即日起至五月廿八日止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止向本校傳達室或人事室索取。 肆、公告方式: 一、刊登本校(www.ltsh.ilc.edu.tw)、教育部中部辦公室(www.tpde.edu.tw)網頁。 二、自即日起日至五月廿八日公告本校公佈欄。 伍、報名資格:報考教師須符合左列各款條件: 一、持有應試類科之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具有加註他科教師資格,擬以加註科目報名者,應已取得該報名類科教師證書或證明文件,始准予報考,無證明文件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情事者(倘報名時未能發現,於錄取應聘後,仍應予解聘)。 三、持外國學歷報名者應依教育部「國外學歷查證認定作業要點」辦理,如查證認定資格不符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九十二學年參加教育實習之實習教師,得先切結准以實習教師證書報名參加甄選,惟若未在九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前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應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 陸、報名時間、地點: 一、時間:九十三年五月廿七、廿八日(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四時止)。 二、地點:在本校人事室報名(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三二四號。0三:九五六七六四五轉三二0或三二一)。 柒、報名手續:  一、一律親自報名,通訊或委託報名均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應繳附左列表件:  (一)報名表一份(如附件一,請事先填妥)。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兩張(請分別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三)國民身分證(身心障礙者,請附身心障礙手冊)。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就讀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校院,並附中文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學歷屬實證明。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採認達教育部規定標準,並有公文證明,否則不予受理。)。  (五)中等學校該類科合格教師證書(實習教師准以實習教師證書及切結書代替)。  (六)切結書(如附件二,切結無報名資格伍|二情事及其他有關事項)。  (七)貼妥郵票之回郵信封一個。  (八)報名費新台幣九五0元整。 (九)資績積分表(如附件三)。 三、證件請各影印一份,正本驗後發還,影本抽存,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捌、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 一、甄試方式:甄試分初試、複試二階段實施。 (一)初試:以「專業科目筆試」及「資績審查」方式進行,每一缺額,至多錄取五人參加複試;每增一缺增加三人參加複試。初試成績相同時,增額參加複試。 (二)複試:含「口試」、「試教及實作」方式進行。 二、分數比例: (一)初試(「專業科目筆試」80分,「資績審查積分」20分),占總成績30﹪。 (二)複試:「試教及實作」占總成績50﹪,「口試」占總成績20﹪。 三、總成績計算:以初試、複試合併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相同者,依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具原住民身分者、試教、筆試、口試成績順序比較,成績較高者為優先錄取(每一單項成績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 四、各科試教使用之版本、範圍、時間: 科 別 版 本 範 圍(單元) 時間 備註 英文 龍騰書局 高中第二冊 20分鐘 試教時不得自備教具教材,試教材料由甄試單位提供. 歷史 康熙書局 高中一年級 (上冊) 20分鐘 數學 康熙書局 高中第二冊 20分鐘 試教時不得自備教具教材,試教材料由甄試單位提供 輔導 輔導工作實務 20分鐘 電腦 高中職計算機概論(全冊) 一、網路概論二、影像處理三、概論電腦數字系統四、資料結構與演算法 20分鐘 ※ 電腦科:初試專業科目筆試含程式設計(配合學校教學軟體與課程需求,程式設計在Turbo c開發環境施測) 玖、甄選日期及地點:(應考時請攜帶准考證、國民身份證備驗)。 一、初試日期:九十三年六月四日(星期五)。 (一)報到時間:上午九時至九時三十分。 (二)考試時間:上午十時。 (三)考試地點:本校指定之場地(考試座次於考試當天公告於學校公告欄)。 二、複試日期:九十三年六月五日(星期六)。 (一)報到時間:上午八時至八時三十分。 (二)考試時間:上午九時。 (三)考試地點:本校指定之場地。 拾、考試結果通知:  一、初試錄取名單於當日在本校公布欄、網站公告,請自行查閱(不個別通知)。 二、複試完成後由甄選委員會(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決定各科錄取標準及錄取名單,並請校長核定後公告(預定於九十三年六月五日於本校公布欄、網站公告,並個別通知。)。 三、如未達錄取標準,甄選委員會得依權責宣佈從缺。 拾壹、申請複查成績:甄試成績複查應於考試榜示之次日起五日內(郵戳為憑),將申請書以限時掛號寄達本校教務處(格式如如附件四成績複갊d申請書,並附貼妥限時掛號回郵信封),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對於本次教師甄選有任何疑義,請函本校人事室或撥申訴專線電話:03-9567645轉101洽詢。 拾貳、甄選合格人員,提請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審查通過後由校長核定錄取人員予以聘任。擬予聘任人員,應於規定時間內應聘,現職人員應同時檢附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視同放棄,不予聘任。 拾參、擬予聘任人員逾期未應聘或有簡章「第拾貳條」不予聘任之情形,應取消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教師以補足本次甄選名額為限。 拾肆、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辦理教師甄選作業規定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 Origin: 小魚的紫色花園 <fpg.twbbs.org> 140.112.200.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