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略
三、第一階段申請91年5月1日至91年7月31日止,第二階段申請91年
10月1日至91年11月31日止。
四、實施對象及內容
(1) 設籍台中縣因921震災致房屋全倒之中低收入戶(中低
收入2.5倍標準)之高中職以上學子。
(2) 大專以上學生每學期助學金12,000元,預計200名,
高中職學生每學期助學金8,000元,預計300名。
(3) 已領取本縣低收入戶高中職以上生活扶助或同性質
之就學 生活扶助或同性質之就學生活扶助者,不得
重複申請。
詳情請至本系公告欄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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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所知的人,就一無所愛
一事不做的人,就一事不懂
一事不懂得人,就一無所值
那能夠懂得人,就能夠愛,能夠關懷,能夠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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