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 1.才藝類: 在校期間代表本校參加校際性或國際性競賽 成績優異者
2.學術類: 各項創作 發明 設計專利或研究成果,對社會有重大貢獻者
3.服務類: 在校期間參與全校性事務工作,任勞任怨,著有績效
或參與公共事務為校爭光者
金額: 個人者 每名五萬元
團體為單位者 每隊最高15萬
名額: 15名
申請日期: 9月25日前 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相關規定及表格 請至系辦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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