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課單應注意下列事項:
1. 「學生簽章」欄,均須學生簽名或蓋章(如有兩頁,請均簽名確認)。
2. 加選課程「教師簽章」欄,均須教師簽名或蓋章(教師未簽章者,視為未加選)。
3. 「國文」原則上不受理加選,但由於特殊原因經中文系主任葉國良簽章同意者,
始得加選。
4. 加選「微積分」須經數學系主任謝南瑞簽章。
5. 加選「體育」須經體育室蓋「體育加選」章。
6. 加選夜間(班次E開頭)課程,須另填寫「夜修申請書」(學生可至註冊組索取表格)
。
7. 一至三年級學生修習學分數上限為25學分、下限為15學分,經系主任同意超修者
,最多可修33學分、減修者最少須修9學分。
四年級以上學生修習學分數上限為25學分、下限為9學分,經系主任同意,超修者最多可
修33學分、減修者最少須修3學分。
凡超修或減修學分,均須經系主任於「系主任同意簽章」欄簽名或蓋章。
8. 選課單下方學生資料「住宅電話、行動電話及E-Mail」,請學生務必填寫。
9. 選課單下方「學分總數」請務必填寫正確。
請班代收齊後,按流水號排序,交到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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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1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