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賽資格:
(一)94年度戶籍設於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轄區(臺北縣、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等9縣市之公、私立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及研究生。
(二)戶籍雖未設於上述9縣市,但就讀於上述9縣市之公、私立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及研究生。
二、收件日期:自94年10月1日起至94年10月31日止(郵戳為憑)。
三、徵文題目:「實施最低稅負制之我見」
四、參加辦法:採郵寄方式
(一)一律以電腦打字word檔a4紙直式橫書列印1份,電腦打字應採用繁體字big-5碼(以簡體字寫作者,請在完成後自行轉碼成繁體字),且標點符號須一律使用全形;投稿時請以12級字標楷體列印全文(以2,000字為限)並附上3.5吋磁片電子檔(恕不接受手寫稿)。
(二)參加徵文作品須清楚註明本名、學系所別、總字數、戶籍地址、聯絡地址、電話、手機及e-mail,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認識租稅徵文比賽】之作品」字樣,掛號郵寄至「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地址:330桃園縣桃園市復興路186號13樓 鄭惠玲小姐收。
(三)參賽文章恕不退件,請自行備份留底。
作品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資深稅務主管進行初審,從2組中分別挑出20篇,再交由外聘學者專家進行決審。
獎勵辦法:分大學生組及研究生組2組錄取,各組擇優錄取前5名及佳作5名:
第1名1位:獎金新臺幣(下同)20,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2名1位:獎金15,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3名1位:獎金12,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4名1位:獎金10,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5名1位:獎金8,000元及獎狀乙紙。
佳作5名:獎金各5000元及獎狀乙紙。
比賽結果之公布:94年12月下旬公布於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網站www.ntx.gov.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