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用電採尖峰計費 小心吃虧!
炎熱夏季來臨,台電從6月份開始以夏季電價的計費方式收費。但是消基會卻發現台電不
但是以尖峰時段費用來計算夜間家庭用電費用;而且每筆電費加收5%的營業稅。這個發現
讓消基會質疑台電15年來至少超收49億元。
天氣熱,家家戶戶幾乎是電扇、冷氣全開,但常常在晚上開冷氣睡覺的民眾可能得吃大虧
了!台電非但以尖鋒計費的方式來計算夏季夜間的家庭用電的電費,而且6月份開始的每
個月電費已經悄悄漲價,331度以上的夏月電價現在每度更高達3.3元,與非夏季電價相比
,每度調漲0.7元。
此外,消基會調查更發現,以夏月用電1146度來計算,應收3275.8元的電費因為台電加收
了5%的營業稅,消費者得多支付164.2元。
台電聲稱收費標準有法源根據,因此一切合法,消費者想要少付點電費省荷包,從現在起
最好得節約能源,多所節制了。
2003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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