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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quiem (Fete du Trvail! )》之銘言: : 我覺得叫歸叫,廠商的收入管道一定不少。例如就算學生都聽mp3, : 不買 CD 好了,那廠商也可以向卡拉ok店收費。然後就像現在的 : 網咖模式一樣,遊戲軟體賺網咖的錢,網咖賺顧客的錢。 : 我不相信文化工業笨到這種程度, : 連微軟那一套免費胡蘿蔔策略都不懂。(怪不得他們沒有微軟的賺錢本事!) : 那種死腦筋,一味找 CD 算帳,真不知道是吃了什麼搖頭丸。 : 非營利的mp3就當是打知名度的行銷策略嘛! : 這樣還可以省下一大筆宣傳費耶! 據說,目前唱片公司在賣唱片上的收入已經銳減大半,所以唱片公司利潤的來源 已經有一大部分是來自KTV點歌的「分紅金」了 另外,我認為免費胡蘿蔔策略,對唱片市場可能行不通 因為微軟雖然放任一般使用者隨意免費使用windows等軟體,但是對公司行號可不 所以他們可以向公司收取昂貴的費用,包括買新軟體和升級軟體 因為要告公司比告個人簡單多了 不過,唱片公司主要的「客源」仍然是大眾、個人 所以,如果消費者真的不掏錢買只抓mp3,唱片公司還是賺不到錢 國外許多藝人的收入,主要是靠辦演唱會之類的售票活動,而非唱片 不過,前提是,你得先popular到辦演唱會有人肯買票來聽才行 在那之前的宣傳、行銷費用,想必十分可觀吧 -- 我才疏學淺,想一想再回p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brchian.m8.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