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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5.31 人間 ◎水晶 三少四壯集---紅樓夢的一個小疵    作者簡介:即將於七月底自淡江大學英文系退休的我,今後一年的生涯規劃    是:一、替人間副刊寫專欄;二、替淡江時報英譯電子新聞上網;三、繼續    研究民國三十八年前的流行歌曲並繼續主持漢聲台的《水晶談老歌》。一年    後行情如何,暫時不作預估。目前可用「退而不休」來形容自己。 無可諱言,紅樓夢(有時又稱作石頭記)是世人公認的大傑作,不過,西諺有云: 「即連荷馬爺爺有時也會打瞌睡」,我是一名紅迷,因為有關紅樓夢文章寫得少, 我這紅迷沒有世所公認的「我是張迷」那樣出名而已。 我今天要講的,是我看了一輩子的紅樓夢,終於在盡善盡美的前八十回裡,找到了 一根小刺,所以,趁著《三少四壯集》新張伊始,「蝎蝎螫螫」(紅樓夢語)搬出 來與讀者咀嚼一番。 紅樓夢第七十七回,寫到大觀園內出現了繡春囊,為了查證窩主,在園內進行了一 次「迷你」型的抄家,整回凸顯了三個角色:探春、晴雯、司棋。其中尤以探春掌 摑嬸娘邢夫人陪房王善保家的(女性)一節最為精采,那清脆響亮的一擊,活畫了 鳳姐男下人興兒口中的「紅玫瑰花兒又香又美只是有刺扎手得慌」的立體形象,令 人刮目相看。待查抄到迎春房中的大丫頭司棋的箱子,居然發現一雙男人的錦襪, 並一雙緞鞋,一個同心如意香袋,又有一幅大紅喜箋,上面有這樣讓人看了臉紅心 跳的字樣: 「上月你來家後,父母已覺察了。但姑娘未出閣,尚不能完你我心願。若園內可相 見,你可託張媽給一信。若得在園內一見,倒比來家好說話。千萬,千萬! 再所賜香珠二串,今已查收。外特寄香袋一個,略表我心。 表兄潘又安具」 原來私藏妖精打架閨中「情趣物」繡春囊違禁品的就是司棋!我們在這一回,從晴 雯憤怒地指著王善保家的鼻子叫罵「從來沒有見過你這樣一位有頭有臉的奶奶」, 經過探春以小姐千金之尊,掌摑了日後寶玉祭晴雯《芙蓉誄》中大聲撻伐的「詖奴 」……一路看來,氣憤填膺,終於看到這個挑唆主人行惡的蠢婦,作法自斃,查抄 到自己外孫女兒的頭上,心裡著實感到痛快,那裡會想到我們無所不能的曹雪芹「 同志」--這大概是大陸紅學家在下意識裡對曹雪芹致贈的最崇高的諡號,在這裡 也犯下了一般他鄙視的才子佳人作家的錯誤。 原來司棋愛上的表哥--他的職業是小廝--居然是個粗通文墨的人;他寫信的對 象表妹司棋也是識字的,而我們知道,紅樓夢中的丫頭「天后」襲人是文盲。襲人 的大名,至尊如賈政(廿三回)、至賤如妓女雲兒(廿八回)都知道,真可謂如雷 貫耳、遠近聞名,然而襲人安安心心地做一名文盲。曹雪芹卻派定這一雙爭取自由 戀愛的小兒女不但可以依賴文字傳達情思,而且潘又安又跟歷史上的美男子潘安名 字掛了鉤--曹雪芹不是在開玩笑吧? 另一不合情理處--恕我冒犯曹雪芹「爺爺」一次,是潘又安即使粗通文墨,也不 可能在這一種危機四伏的當口,寫出這樣一封情書來--他不要命了嗎?沒有錯, 他可能在外面買到了傳達相思的信物,這一點鳳姐說得很對,這繡春囊是市賣之物 ,不是宮廷中內造的;閒閒的一句話,印證了傳聞中的一句名言:皇宮是世上最豪 華的餐廳,也是世上最奢侈的妓院。他可以請託一向替他們穿針引線的張媽帶繡春 囊進來,不過不大可能像一般彈詞小說所寫,表贈信物以外,又附上一封花團簇錦 四六駢儷的書函,儘管曹雪芹在這裡替潘又安代寫的,是一封流行的白話文情書, 但已經夠嗆的了。證諸潘又安東窗事發、立即逃之夭夭的行徑--前後性格判若兩 人,這封信寫的可能性,更是少之又少。 曹公為了解決創作上的困境--不附上這封信,全案無法水落石出,只好硬著頭皮 祭出了通俗小說的一記法寶。幸好,這是丫頭小子們玩的把戲。這也可算是曹公「 派樂地」(Parody)招數的一記漂亮展招嗎? -- 可能 非常可能 在彼此憂患的眼睛裡 善意的略過 無法 多做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road.f1.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