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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di (Chariot)》之銘言: : 最近常見這種文 : 我自己的做法是 : 要到不熟悉的店家配鏡前 : 先去眼科讓"醫師"驗光 買處方簽 : 才到店家 給他處方簽 並請他再驗一次 (好的驗光師也不會只看醫師處方吧...我猜) : 兩者有差異的話 我會採納店家的配方 : 若事後其配方有問題才能要求他補救 : (真的感覺有問題 而店家不認同的話 我會回醫師那檢查) : 給店家看醫師處方 只是讓店家知道我很重視驗光 : 也讓店家了解我會注意這些細節 : 雖然繁瑣 : 可是總比配錯好 其實我的想法是 在未來驗光師法通過之後 驗光應該是要獨立出來的部分(不屬於眼科醫師的部分亦不屬於眼鏡店家) 可能會類似之前版友提的 跟藥師一樣附屬在醫院(眼科)裡 一開始先給眼科醫師做基礎檢查 確定不會有病理上的原因影響之後 交由專業的驗光師(需修習過視光學相關課程並取得驗光師證照) 最後開處方籤 交由眼鏡店家去配 或許有人會覺得這樣很麻煩 但是眼睛是自己的 我會希望以更謹慎的態度去面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17.145.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