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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蘋果日報 讀者小穎問: 我是某一連鎖餐飲業的打工人員,我的工時薪資算來僅時薪八十三元,未達《勞基法》新 規定九十五元,我跟公司反應後得到的答案是,「公司有一套薪資計算方法。」請問公司 的做法符合規定嗎?如不符合,他們會得到哪些處罰?我有什麼救濟管道?另外在過年期 間,勞基法是否有規定工作時薪要乘以兩倍呢? 律師史乃文答: 去年七月一日起,基本工資修正為每月台幣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元,每小時九十五元。依據 《勞基法》第二條規定,僱主與勞工所訂的勞動條件,不得低於《勞基法》所定的最低標 準;另《勞基法》第二十一條也規定工資由勞僱雙方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休假出勤工資加倍 因此小穎的僱主僅給付八十三元時薪,已違反《勞基法》的強制規定,依法無效,小穎可 向僱主請求薪資差額,僱主須補足小穎的薪資。且僱主給付薪資確定違反基本工資規定, 依《勞基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縣市政府主管單位可處僱主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 春節屬《勞基法》規定「應放假之日」,若僱主要勞工於春節工作,依勞委會今年二月發 布的新聞表示,「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係《勞基法》規定應放假的休假日,工資應由僱主 照給,休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按日或按時計薪的勞工,也有上開規定的適用。」 -- ※ 編輯: cookiebar 來自: 59.112.43.9 (02/26 12:45)
PaulAnka:不知道檢舉有沒有獎金?我知道很多不到95210.192.212.188 02/26 12:58
PaulAnka:某連鎖咖啡店時薪才75元,從N年前就這個210.192.212.188 02/26 12:58
PaulAnka:價錢,到現在沒有調過!我一直很想檢舉210.192.212.188 02/26 12:59
PaulAnka:但如果沒有檢舉獎金我會很不想惹麻煩210.192.212.188 02/26 13:00
meetjames:打電話去勞工局就知道有沒有獎金啦! 122.116.69.243 02/26 13:14
gogotalk:罰老闆兩萬給工讀生嗎? $_$ 123.204.1.2 02/26 15:12
scratch1002:那老闆一定沒有後台或關係! 61.31.168.138 02/26 15:32
smallq727:樓上的...不是這樣吧= =,犯法就犯法了 219.71.111.13 03/01 05:55
erin1234:哀..真的很多都不到基本95122.118.241.211 03/27 00:34
gogocoolboy:現在都要103以上了XD 123.193.85.172 03/03 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