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chaelliu:專業推!!!(筆記) 114.25.208.14 08/19 01:43
推 keiko777:專業XD 58.114.201.101 08/19 01:45
推 michaelliu:想請問你的個人見解 關於脫法行為 就版 114.25.208.14 08/19 01:48
→ michaelliu:上該怎麼處置比較適當? 114.25.208.14 08/19 01:49
→ dieng:僱傭與承攬最混淆.小妹是覺得用勞基法當標準 211.74.62.150 08/19 01:55
→ dieng:是個不錯的idea~不過卻無法完全實行.有很多 211.74.62.150 08/19 01:56
→ dieng:補教業.慢慢脫法成為承攬關係(就是想逃避勞 211.74.62.150 08/19 01:56
→ dieng:基法與就業服務法)~so~現行補教業有人仍為僱 211.74.62.150 08/19 01:57
→ dieng:傭關係.有的已經在簽承攬契約了~在批踢踢非 211.74.62.150 08/19 01:58
→ dieng:常難認定真偽~再打下去廢話會太多-.-可以逆 211.74.62.150 08/19 02:00
→ dieng:向思考...靠我重新編輯好了= =" 211.74.62.150 08/19 02:00
※ 編輯: dieng 來自: 211.74.62.150 (08/19 02:07)
推 michaelliu:哈 辛苦了 謝謝你的回覆 (狂筆記中...) 114.25.208.14 08/19 02:01
※ 編輯: dieng 來自: 211.74.62.150 (08/19 02:54)
※ 編輯: dieng 來自: 211.74.62.150 (08/19 03:01)
推 maybemmmm:不要灰心嘛@@ 122.124.65.184 08/19 02:59
→ maybemmmm:依我的猜測你想表達的是 因脫法行為的合 122.124.65.184 08/19 03:00
→ FFWillie:我還是看不懂你在這裡提的意思?能說明嗎? 114.45.213.232 08/19 03:00
→ FFWillie:到底為什麼要提如何脫法才是有效呀? 114.45.213.232 08/19 03:00
→ maybemmmm:法 所以可能會出現勞雇、承攬等不同的關 122.124.65.184 08/19 03:00
→ maybemmmm:係 所以建議處理時 先確認關係為何 以便 122.124.65.184 08/19 03:01
→ maybemmmm:以適當的法(勞基之有無) 來進行板規的執 122.124.65.184 08/19 03:01
→ maybemmmm:行。 (這是我理解到的,不知有無偏誤,) 122.124.65.184 08/19 03:02
→ maybemmmm:畢竟我不是學法律的 囧>? 122.124.65.184 08/19 03:02
→ dieng:嗯= = 我的重點不在於脫法...但是你真的說對 211.74.62.150 08/19 03:03
→ dieng:了= =!很多使用脫法行為使之合法.這樣無法 211.74.62.150 08/19 03:03
→ maybemmmm:然後我想F大是怕你交壞勞方 囧> 122.124.65.184 08/19 03:04
→ dieng:喔乾= = 你全說對了!我就是要說~承攬委任不 211.74.62.150 08/19 03:04
→ dieng:適用勞基法~看到沒勞健保就刪~會有爭議啦! 211.74.62.150 08/19 03:04
→ dieng:好了!至於誰脫法~誰沒脫法~俺沒有開過公司 211.74.62.150 08/19 03:05
→ dieng:不清楚不瞭解~不要問俺= =!! 211.74.62.150 08/19 03:05
→ FFWillie: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有建議要在徵人的時候 114.45.213.232 08/19 03:21
→ FFWillie:說清楚,這樣就不會有人混水摸魚了 114.45.213.232 08/19 03:21
→ dieng:也是可以呀~但是我是怕以防萬一.有些狡猾資 211.74.62.150 08/19 03:22
→ dieng:方明明就是僱佣關係.卻催眠自己是委任關係 211.74.62.150 08/19 03:23
→ dieng:這樣會有點騙勞方的感覺... 211.74.62.150 08/19 03:24
→ dieng:所以才想說能不能逆向思考~或是一起想出更好 211.74.62.150 08/19 03:24
→ dieng:的辦法~並非針對f大你qq 211.74.62.150 08/19 03:25
→ FFWillie:其實在這裡只有非常少的工作適用承攬委任 114.45.213.232 08/19 03:26
→ FFWillie:不過這個向來都是很難明確說清楚就是了.. 114.45.213.232 08/19 03:27
→ dieng:很好分啊!民法第482=僱佣.民法第490=承攬 211.74.62.150 08/19 03:29
→ FFWillie:我了解了,我回文真的太兇了點,向dieng道 114.45.213.232 08/19 03:29
→ FFWillie:個歉 114.45.213.232 08/19 03:29
→ dieng:民528=委任~ 我要不要跟k版大講一下啊? 211.74.62.150 08/19 03:29
→ FFWillie:你不懂我的意思,定義是一回事,實際上卻有 114.45.213.232 08/19 03:29
→ FFWillie:很多工作是在兩者之間游走的 114.45.213.232 08/19 03:30
→ FFWillie:可能同時有兩種的特性,否則派遣就不會那 114.45.213.232 08/19 03:30
→ FFWillie:麼難解,衍生出這麼多問題了 114.45.213.232 08/19 03:30
※ 編輯: dieng 來自: 211.74.62.150 (08/19 03:32)
→ dieng:已將網站奉上~如何區分此三種關係:) 211.74.62.150 08/19 03:32
→ FFWillie:辛苦了,剛好網站寫得很清楚 114.45.213.232 08/19 03:43
→ FFWillie:不是簽了什麼約就是什麼...要看實質內容 114.45.213.232 08/19 03:44
→ FFWillie:但我還是建議在一開始徵人時就說是啥約 114.45.213.232 08/19 03:45
→ dieng:嗯嗯~那你那篇回文可不可以溫柔點..嗚嗚好兇 211.74.62.150 08/19 03:46
→ FFWillie:好啦 對不起啦 我已經道歉了 114.45.213.232 08/19 03:47
→ dieng:如果我哪裡說不對~也請F大多指教!(握手~ 211.74.62.150 08/19 03:47
→ FFWillie:那文章我不知道怎麼改 會修到一堆推文 囧 114.45.213.232 08/19 03:48
→ FFWillie:恩 多多指教 我想這三種關係的問題 未來 114.45.213.232 08/19 03:50
→ FFWillie:在PT版一定會浮現的 114.45.213.232 08/19 03:50
※ 編輯: dieng 來自: 211.74.62.150 (08/19 04:12)
推 kissinwang:這三個關係我一值再考慮明定~ 123.204.50.205 08/19 04:46
推 kissinwang:那也要花我時間跟相關專家討論後公佈 123.204.50.205 08/19 04:47
→ kissinwang:我會請相關單位給予正式的公文等等之類 123.204.50.205 08/19 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