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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述: 我現在在台北X運打工 實習1天打工2天 因為某些因素而且覺得有點不適任想離職 幾天前簽了一張工讀生守則 上面寫說離職要15天前告知 寫完離職單後要隔15天才能離職 可是填完離職單後面15天可能氣氛會非常的僵而且生不如死 然後他寫工讀生一個月內為試用期 我才實習1天打工2天 可以直接走人嗎? 今天他們打來給我 我說我不去了 他們沒說什麼 然後我同學也在那上班 他一直跟我說會吃官司 不知道真的假的 現在非常得困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38.148 ※ 編輯: Leerayshin 來自: 122.146.38.148 (07/06 23:05)
Leerayshin:抱歉不會丟水球 .. 122.146.38.148 07/06 23:05
sm076198:除非勞動契約裡有列什麼特殊的項目,不然 111.81.25.133 07/06 23:07
sm076198:離職是要吃什麼官司?只是留下來的同學比 111.81.25.133 07/06 23:09
sm076198:較倒楣,主管可能會覺得他會不會跟那個離 111.81.25.133 07/06 23:10
mithralin:勞基法規定是10天前 61.231.52.166 07/06 23:10
sm076198:職的XXX一樣? 111.81.25.133 07/06 23:10
r1986119:三個月內是隨時離職 59.104.123.154 07/06 23:27
r1986119:這十五天寫了,你說不定領不到錢 59.104.123.154 07/06 23:28
r1986119:連勞保去幫你處理了也不知道吧 59.104.123.154 07/06 23:29
Leerayshin:錢不重要了 不要被惹官司違約金就好了 122.146.38.148 07/06 23:43
r1986119:他們的合約違反勞基法啊!所以無效 59.104.123.154 07/06 23:56
r1986119:所以他們說會告也只是嚇你的 59.104.123.154 07/06 23:56
Leerayshin:哪裡違反了阿? 122.146.38.148 07/07 00:02
r1986119:你才做三天而已,照勞基法來講沒規定 59.104.123.154 07/07 00:04
r1986119:十五天以上才能走啊! 59.104.123.154 07/07 00:04
r1986119:且你有工作的天數,他就要給你薪水 59.104.123.154 07/07 00:04
r1986119:不然你多做十五天,你確定有保勞保嗎? 59.104.123.154 07/07 00:05
ts1688:以後大家打工要先看工作環境氣氛... 59.105.26.151 07/07 00:27
kenjikenji15:管他的 頂多沒錢而已 180.176.45.103 07/07 01:22
ATAJDEM:所以你不做了有沒有講啊? 59.124.85.33 07/07 11:58
lilychichi:三個月內想走人講一聲就行了... 59.124.97.126 07/07 13:04
cakewei:沒這麼慘吧!!領不到錢就算了還被告?? 211.76.77.114 07/07 15:36
cakewei:全世界哪裡有這種規定阿?? 211.76.77.114 07/07 15:36
hamburger3:我覺得吃官司應該不至於 111.240.141.6 07/08 01:57
hamburger3:畢竟打官司也是耗時傷財的 111.240.141.6 07/08 01:57
hamburger3:告你告成功沒有龐大的獲利我想應該不會 111.240.141.6 07/08 01:58
hamburger3:輕易提告 111.240.141.6 07/08 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