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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起很久以前做過ㄧ個工作 鴻X旅行社 是幫忙整理東西 當時好像是徵5個小時 但最後好像3.5個小時就結束 所以後來是以3.5小時計薪 由於我家走過去3分中就到所以覺得還好 但另外ㄧ位是從士林過來就不太划算 當然也遇過活動公司未做到應徵時數也是很大方給的 所以很想問大家如果應徵八小時 但是7小時就做完 那顧主應該給7小時薪資? 還是應該給8小時薪資? 雖然我知道這邊應徵者比較多 所以可能偏向自己利益大的那ㄧ邊 但還是想看看有沒有不同的想法 我是覺得工作多久就算多久很合理 但如過大家工作效率高讓事情提早結束 大家辛苦當拿滿應該不過份吧! 倘若工作很輕鬆 那估錯工作時數不是資方應該算是自己的成本吧,我想這個成本由勞方來承擔似乎不太合理 大家覺得呢?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92.153
kanygolly:如果事情有說明白,我是可以接受 1.160.35.58 03/06 15:53
kanygolly:但是沒事前說清楚,而提早結束沒發保障 1.160.35.58 03/06 15:54
kanygolly:的時間算是我吃虧,說不定可以接其他工 1.160.35.58 03/06 15:55
bank89902595:每次接活動即使提早結束,都不會少給 140.131.84.210 03/06 16:13
bank89902595:以上是我碰到的情況啦 140.131.84.210 03/06 16:16
bank89902595:資方要是能事先說明就好啦,相信許多 140.131.84.210 03/06 16:19
bank89902595:工作就算超時資方也不會多給,勞方吃 140.131.84.210 03/06 16:19
bank89902595:虧啊~ 140.131.84.210 03/06 16:19
NAKOplau:有些工作時數只是預沽,不可能抓的剛剛好 61.70.219.48 03/06 19:00
NAKOplau:通常是算實際工作時數,但是應該保障幾小 61.70.219.48 03/06 19:01
NAKOplau:時薪水(以我遇過的是4小時)。我也做過應 61.70.219.48 03/06 19:02
NAKOplau:徵6小時,結果2小時多一點就解決,對方還 61.70.219.48 03/06 19:02
NAKOplau:是給我4小時的薪水。 61.70.219.48 03/06 19:03
NAKOplau:工作超時當然是領實際時數的錢啦!也要算 61.70.219.48 03/06 19:03
NAKOplau:加班費。這才是正常 61.70.219.48 03/06 19:04
star0275:了解。我也覺有講清楚就不會有問題。所以 110.25.5.144 03/06 21:27
star0275:現在很多都有保障幾小時 110.25.5.144 03/06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