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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來回覆你的問題了 或許你的問題也是其他人的問題,所以有任何批評建議都歡迎提出來 謝謝 ※ 引述《desirable (迷途小書僮)》之銘言: : 不曉得在這裡回文是否符合版規,只是看到這家店的徵人文貼了又些, : 忍不住想出來說幾句。 : 這家店我去應徵過,沒上。 : 好吧,也許是我自己條件不好,沒達到人家的要求。不過,隨後不久, : 我也應徵了版上另一家餐飲店的工作,至少從表面上看來,兩家店的性 : 質、工作時間都很相近,而且經過一個月的試用期後,人家的工時還比 : 這個高,我去做了一陣子,非但沒有被火,店長反而希望我能增加工時。 : 好吧,也許不是我的條件不好,也不是這家店的徵人態度有問題,僅僅 : 是我們不適合彼此罷了(說得好像男女朋友交往)。 : 不過,我小說一下面試給我的感覺吧。 你很優秀也得到其他老闆的肯定 但是面試人有時候是很主觀的 或許某些條件讓我們覺得不太適合所以就沒考慮 只能說 抱歉,我們看走眼了 : 一開始打電話去詢問,店裡的人把一個話筒轉來轉去,接電話的人常常 : 連店裡要徵人都像是初次聽說一樣意外(而且去店裡面時時,看到店裡 : 不過就幾個人而已),後來才終於來了個可以答覆徵人問題的人。 : 約了時間,到店裡去面試,一問之下,又是面面相覷,鬧了好久才有負 : 責人出面(好像是店長)。 這邊可能有幾個情形 1.接電話的是新人還在狀況外 2.可能你打電話來的時候店長正好不方便接電話(或面試) 不好意思讓你等所以只好轉給其他幹部 3.我們營業店面有2間,經常有人打到A店約時間結果跑到B店面試 或是想在A店上班但是看到B店徵人時段的就跑來面試的 上述情形都有可能發生你說的情形,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 我的面試到底是如何失敗的我就不清楚了。不過,當時店長提的時間和 : 條件上,我可是都能完全配合的。所以……唯一的解釋,就是我的能力 : 經歷或個性不是他們想找的人吧。 : 不過,後來又看到這間店反覆在徵人,我想他們一直還沒找到他們想要 : 的人……我其實有點好奇他們到底想找什麼樣的人。 來應徵餐廳工讀的大部分都是下面幾種人: 1.對做吃的非常有興趣 - 比例極低,大多是沒做過吃的想試試看 結果發現自己想像和現實非常有落差 2.學生找打工賺生活費 - 目前主要成員都是學生居多,可惜時間到了要畢業或是準備 考試就離職,每年畢業季都會面臨一次大退潮 3.準備國考 - 同上,考上了或是沒考上都會離職 4.等當兵或待業中 - 接到兵單或是找到正職就離職了 5.已婚家庭主婦 - 雖然相對穩定但是以家庭為重,小孩子一有狀況就會常請假或離職 其實不難看出餐飲業其實是大多數人的最後一個選擇 尤其是對規模不夠大的餐廳而言更是如此 一直反覆徵人也不是我們願意 很多的是做不到一個月甚至是一兩天就不做的 (新人通常不會太操,會有壓力但是還在合理範圍,正常給薪) 或是要擴大營運前準備要再請更多人的 或是碰上某些時段(國考、畢業)就會提早開始發文徵人 或是根本沒人來應徵... 所以才會看起來像是隨時都在徵人 但徵人的時段和工作內容其實是不太一樣的 好吧,當然員工流動率高留不住人才我們也有責任 但是再小潛艇做超過1年以上的,基本上加獎金實領的薪水換算時薪都每月在125元以上 所以我想應該不是錢給太少的問題吧? : 最後說一件我覺得比較嚴重的問題。 : 去面試時,我才知道,這上面寫的國定假日薪資是騙人的! : 店長直接告訴我,假日薪資還是依照平日,但是最後月結時店裡有盈餘 : 就會給大家分紅、放點福利。 關於這點因為你不瞭解,所以可能覺得很嚴重 我們在對新進人員的說法就是像你聽到的如此沒錯 因為之前常有人一到假日就開始摸,覺得多摸1個小時就多賺2個小時的薪水 本來3點下班硬是可以拖到5點才弄完,給他雙倍薪根本不合理, 不給又可能會像現在這樣發到網路上讓大家公幹 所以一律宣稱正常給薪,然後在獎金的部份做調整 這樣做之後上述的情形就很少再發生了 我們這麼久以來倒是沒有碰到員工反應這種做法不合理的 : 我不知道是不是社會現實就是如此,法律規定是一回事,而店家要開門 : 做生意根本不可能用法律規定的時薪來請人。他們急於找人,part-time : 版有人多的優勢,在這裡張貼徵人啟示,可能效果很好。偏偏part-time : 版又很保護打工人,明文規定不能不寫時薪、不能低於法律規定的最低 : 工資(我覺得這樣的版規對於版友權益的保護真的很好),所以…… 不...你錯了 ptt打工版在幾年前都非常好用,幾乎一發文就有人來應徵 來應徵的大部分都是學生 可是現在在這邊發文來應徵的大多是已經畢業待業中不然就準備國考佔大多數 來應徵的還是幾年前用ptt的同一批人, ptt人口開始老化是不爭的事實 : 他們就在張貼啟示時說謊了。 : 不知道大家對於這樣子的公然說謊怎麼看待? : 是覺得情有可原?還是覺得很不應該? : 不過,總結一句。這樣子的店,這樣子的找人態度,他們一直在徵人也就 : 不意外了。 你要說我說謊我也不反對,總之我們對於新進人員會有所保留 但是我們給員工的早就超過法定基本工資許多 (想求證的可以去問在這邊做半年以上的員工) 總結很多句 關於態度方面的問題我們會在定期會議時提出來檢討,希望不會再造成應徵者的困擾 關於國定假日的薪資,如果各位覺得這樣子做法不合理 請給我一個比較好的方式解決上述員工怠工的困擾 最後 我們希望提供更良好的工作環境給每位員工 也希望做不好的時候能夠適時包容和提醒我們 謝謝各位的批評與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0.40.92
js9:所以請問貴餐廳都不缺正職 是嗎? 122.118.93.194 10/14 18:34
MiniSubs:正職都是從工讀生拉起來的 1.170.40.92 10/14 18:38
mybbbb:第一次看到刊登這麼頻繁的徵人訊息 1.170.234.107 10/14 22:29
mybbbb:建議你找別的門路試試看,不然有廣告之疑 1.170.234.107 10/14 22:29
mybbbb:讓我感覺不舒服 1.170.234.107 10/14 22:30
抱歉讓你感覺不舒服,不過你可以觀察一下做餐飲的幾乎都是不停在徵人 我們兩間店面都有在這邊徵人,所以感覺就更常出現 其他求職管道其實也是差不多情形.... ※ 編輯: MiniSubs 來自: 1.170.40.92 (10/14 23:59)
stellaorz:每個月徵人一點都不正常,還有假日沒雙 222.251.11.111 10/15 01:27
stellaorz:薪是事實,你也承認了吧? 222.251.11.111 10/15 01:27
不好意思,我承認的是對新進人員的說法"假日工資照平日計算"這句 但是實際上我們是有發的,只是是用"獎金"的名義來發 請問你一個問題,假如當初和老闆約定基本工資110元 9月份工作100小時,其中包含一天中秋節上班4小時 領薪水的時候發現薪水單上面寫著 基本薪資11000元+獎金500元,實領11500元 你會不會去指責老闆為甚麼違法, 應該要算國定假日雙倍基本薪資總共給11440元這樣才對? 法條貼給你看 勞基法第二條 三、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 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第二十一條(工資之議定及基本工資)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第二十二條(工資之給付) 工資之給付,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但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得於勞動契約內訂明一 部以實物給付之。工資之一部以實物給付時,其實物之作價應公平合理,並適合勞工及 其家屬之需要。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簡單的說, 只要雇主與受雇者雙方約定好薪資發放方式並且不低於基本工資就沒有違法 所以我們的做法在法律上沒有問題 你要抓著我為甚麼版上po文是寫雙倍工資但是卻對面試者說是照平常給薪這點 指責我說謊,這是道德層面問題而非法律上的問題 為甚麼要這麼做,我的理由之前已經說過了 為了解決某些工作態度不佳的員工會產生混水摸魚的心態
stellaorz:流動率高跟你所謂拖時間都是內部控管的 222.251.11.111 10/15 01:31
stellaorz:問題,跟什麼使用者結構沒什麼關係 222.251.11.111 10/15 01:31
所以我採用現行的做法 一不違法,二可以有效解決怠工問題 我覺得這樣很好,不知你有沒有更好的解決方式?
stellaorz:帶人持店不只有錢的問題而已,工作氣氛 222.251.11.111 10/15 01:34
stellaorz:和制度、願景更重要 222.251.11.111 10/15 01:35
沒錯,理論上你說的都是對的 但是你不瞭解真實的情況下講出這些話就是有問題的 就像我告訴你一些做人要實事求事, 說話講求證據要客觀不要沒瞭解真相就跑出來放話 之類的大道理 然後就直接推論是因為你父母沒教好你才造成你今天的行為 (只是舉例,不用當真) 這樣你不是也很無言嗎? 順道一提,你講得出名字的餐飲業也是幾乎每個月都在徵人(只是沒在ptt徵) 你也會覺得是他們內部控管有問題嗎? ※ 編輯: MiniSubs 來自: 1.170.113.39 (10/15 23:26)
stellaorz:我講的話非常客觀唷~每家店都是以這些 222.251.7.212 10/16 00:03
stellaorz:目標經營不是?難道你覺得貴店非常完美 222.251.7.212 10/16 00:03
stellaorz:都不需要改進嗎?科科,我不會再跟你討 222.251.7.212 10/16 00:05
stellaorz:論這些問題,那是你持的店不是我的,只 222.251.7.212 10/16 00:05
stellaorz:能說我的三家店平均四個月才會有一個職 222.251.7.212 10/16 00:05
stellaorz:缺唷~>.^道德瑕疵是法律管不到的,但是 222.251.7.212 10/16 00:07
stellaorz:道德瑕疵是可以被評論der~如果要家教不 222.251.7.212 10/16 00:07
stellaorz:好的小孩在公共場所亂叫,難道不能批評 222.251.7.212 10/16 00:07
stellaorz:嗎?科科~ 222.251.7.212 10/16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