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snu2000: 同事間頗有屁孩的味道 10/12 13:27
推 POdjfh: 沒有什麼要做15天才能走這種事,留下你有告知公司離職日 10/12 13:27
→ POdjfh: 期的證據,然後該走就走,一堆公司都自創規則,自以為凌駕 10/12 13:27
→ POdjfh: 勞基法的 10/12 13:27
所以也不用去簽離職單嗎?填寫員工資料的那些契約書也視同作廢嗎
推 a7860446: 沒有制服費這種事 也沒有做滿幾天做一天就是算一天錢怕 10/12 13:31
→ a7860446: 的話手機錄音然後找勞工局 10/12 13:31
噓 manuelzhang: 康瀚行旅也是叫員工去買Uniqlo襯衫當制服,如果沒做 10/12 13:37
→ manuelzhang: 滿三個月不給制服費用!黑 10/12 13:37
→ ppptofff: 除了臺北市就沒有勞基法了 10/12 13:42
高雄沒有嗎QQ
※ 編輯: f79899 (111.185.228.240), 10/12/2018 13:48:39
推 a7860446: 高雄結哀 10/12 13:52
→ chs62106210: 高雄就自己先上網查勞工局的法律諮詢時間,找好方便 10/12 14:00
→ chs62106210: 的時間去詢問律師你該如何做及被老闆威脅時該怎麼應 10/12 14:00
→ chs62106210: 對吧 10/12 14:00
推 win55135: 有告知是禮貌,說完就可以閃了,你同事感覺就不想扛責任 10/12 14:05
推 TanakaMayumi: 老實說,沒簽約他們完全不能拿你怎麼辦 10/12 14:20
後來店長告知我說可以不做那15天,但是要簽離職單該簽嗎
推 jung914: 不是高雄沒有 而是台北市勞工意識這幾年蠻團結的 10/12 14:33
→ jung914: 勞工不怕檢舉 法條資訊比雇主還熟 勞健保局隨機稽查 10/12 14:33
推 luismars: 印象只要資方不合勞基法規定就不需預告離職,找一下法條 10/12 15:19
→ luismars: 要是你還想拿薪水在實務上就很難直接走人,你得事後去討 10/12 15:20
現在店長說叫我簽離職單但不用做後續15天,不知道拿薪水時他會亂扣什麼
推 stussa01: 是不是五十__ 10/12 15:28
你知我知
※ 編輯: f79899 (111.185.228.240), 10/12/2018 15:37:29
推 luismars: 先算好應該要領多少,不過制服費...700一件有點貴。有膽 10/12 15:40
→ luismars: 一點就打總公司問有沒有制服費這回事(錄音)。 10/12 15:41
請問那離職單還要去簽嗎,還是就不用理他了?
推 q2520q: 記得順手檢舉店裡面的衛生消防設備之類的 10/12 15:42
※ 編輯: f79899 (111.185.228.240), 10/12/2018 15:49:03
推 luismars: 只能說...離職單就是白紙黑字的紀錄工作期間和離職事由 10/12 16:11
→ luismars: 錢問他要怎麼給、怎麼算比較直接,要長大必須跨過去 10/12 16:13
→ luismars: 雖然身為低端勞工討薪常得違背意願低聲下氣...有一天皮 10/12 16:15
→ luismars: 夠厚夠硬了遇到這種事情就不會那麼煩惱。 10/12 16:16
好的非常謝謝大大的幫忙!!
※ 編輯: f79899 (111.185.228.240), 10/12/2018 17:19:14
推 doreme: 高雄是幸福城市,所以勞工局會感受不到 10/12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