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nbaday:趕羚羊又犯了同樣的錯............應該先貼pt才有p幣 09/06 15:01
推 pttnoname:那如果像粗工文v大所說,工程行可以協助勞工代保,卻要 09/06 15:21
→ pttnoname:扣掉一些費用的狀況呢?因為該文中說明的1300元是工資 09/06 15:22
→ pttnoname:不含勞健保。 09/06 15:23
→ pttnoname:那保費是屬於勞工要自己出?還是工程行?(薪資不同,不 09/06 15:23
→ pttnoname:就等同於勞工自己出了?) 09/06 15:23
勞保局才是主管機關,勞保局說ok就ok,說不OK就請檢舉那間公司,
而且是根據實際情況檢舉,沒辦法針對廣告檢舉,因為勞保法規是根據事實情況~
這跟求職者平等的那個連刊登都不可以的情況,不太一樣。
→ Verse:謝謝ganbaday回應的這麼仔細,我之前作小天使有賺到點P幣 09/06 15:27
→ Verse:送給你,謝謝。 09/06 15:28
感謝你的2千多,兩篇回本了XD
推 pttnoname:在廣告中沒有寫"「公司有沒有勞保」"是不違法的,跟現在 09/06 15:38
→ pttnoname:版上的格式一樣啊,一切文責自負,那寫出來說沒有勞健保 09/06 15:39
→ pttnoname:呢? 到底是怎麼樣呢?不然之前沒勞健保的工作被劣退, 09/06 15:39
→ pttnoname:都可以來申訴了? 因他們只要主張張貼薪資已含保險就好 09/06 15:40
寫出不含勞健保,也要你去他公司面試發現他公司超過五人規模,才能檢舉
板主不是勞保權責單位~只能管「刊登」,就是這樣喵~
→ Verse:樓上講反了。是「文內寫沒保險,主張薪資不含保險費用。」 09/06 15:49
→ Verse:如果主張薪資已含保險,又寫沒保險,這根本是騙人。 09/06 15:50
→ bbbing:我覺得問題是"沒寫有無勞健保"跟"有寫說無勞健保"不一樣... 09/06 15:52
一樣喔,除非有笨蛋寫「林背公司5人以上,但就是不給你勞健保 咬我阿」 XD
各位關於「實際現實中發生的情形,請各自討論」,我只是確認「刊登」ok否而已XD
畢竟我們只要釐清PTT上的爭點就夠了,勞資糾紛交給公機關去處理。
推 pttnoname:所以主張1300元(以粗工文來說)是不含保險的行情,若要請 09/06 15:53
→ pttnoname:工程行代保,工程行要收取手續費或保費,那不等同於是 09/06 15:54
→ pttnoname:勞工替自己保險?工程行並未提供勞健保啊,這樣於法有合 09/06 15:55
→ pttnoname:嗎? 五人以上公司不是該公司提供保險的嘛?我的問題點 09/06 15:55
→ pttnoname:在這裡。 重複保險的部份我知道,但是那個是勞工可以 09/06 15:55
→ pttnoname:去申請退費的,我就幫我姐申請過,並不困難。 09/06 15:56
→ pttnoname:我贊同b大,我的意思就是如此。 09/06 15:56
→ Verse:只有扣保費喔,沒有聽過還扣手續費的。 09/06 16:00
→ Verse:之前我在國稅局打工,實拿的也是薪資-保費。 09/06 16:00
→ pttnoname:手續費是您文章回應我提到的喔,不是我說的。= =" 09/06 16:01
→ pttnoname:好,我眼殘,是"多一點手續",費我自己吃掉 >"< 09/06 16:02
→ Verse:那有,我是寫「頂多就多一點手續而已。」 囧 09/06 16:02
→ Verse:嗯 Orz 09/06 16:02
推 pttnoname:不過還是建議有這種問題出現,文章寫清楚一點,該文寫 09/06 16:05
→ pttnoname:沒勞健保,我不確定有幾個學生去應徵的話,會自己要求 09/06 16:05
→ pttnoname:一定要保或者請工程行代保的,再者,勞工局也說po內寫 09/06 16:06
^^^^^^^^^^^^^^^^
→ pttnoname:沒有勞健保就是違法的啊,要扣保費也該在文章中說明吧 09/06 16:06
^^^^^^^^^^^^^^^^^^^^ 你問的跟我問的答案不同耶- -?
→ pttnoname:b大的問題就是當初舊格式有勞健保這一項的吊詭,因為雇 09/06 16:07
→ pttnoname:主並不會因為坦白告知勞方沒有勞健保,他就免於違法的 09/06 16:07
→ pttnoname:問題,反是昭告天下: 我就是違法,勞工局為啥不來抓= = 09/06 16:08
推 pttnoname:我覺得版主(其實那篇文章不是w大劣退的,她背了很久的 09/06 16:12
→ pttnoname:也還在,只是當初舊格式出現勞健保這個詭異的項目,就 09/06 16:13
→ pttnoname:造成了劣退文的產生,v大提供的資訊都已經是事後補充了 09/06 16:13
→ bbbing:我指的不一樣之處的確主要是指這種笨蛋的狀況_A_ 09/06 16:22
→ bbbing:只是這跟性別問題類似,很多人明知違法還是覺得寫了比較方便 09/06 16:22
那就等同 「板主~我違法還故意寫給你看~顆顆~你劣我嘛~」
這種白木只好順他的意思了...
推 pttnoname:或者他沒告知是幾人公司,但是應徵10人,不含勞健保的 09/06 16:26
→ pttnoname:狀況呢?這10人被聘任為臨時工讀,算不算是該公司一員? 09/06 16:26
這要問勞工局,我是覺得臨時工讀不會算...
例如眼鏡行老闆+驗光師只兩人,要找10個工讀生表演10分鐘慶開幕,就變成勞保了?
→ Verse:W變成眾矢之的也是她是那句"身心不良...云云"。 09/06 16:29
推 pttnoname:如果版主只須負責管理刊登之責,那該文沒有提供勞健保 09/06 16:34
→ pttnoname:(當然啦,錢提要這個公司滿五人以上),就文章給的資訊 09/06 16:34
→ pttnoname:沒有提供勞健保,還是身心不良的工作啊...我也講了好幾 09/06 16:34
→ pttnoname:次了啊...V大...><" 09/06 16:35
一個刊登平台的板主,若要把公機關的責任扛起來,老實說太沈重,
第一個首要問題就是難以查證,權責單位可以查核,可以要求,板主沒有...
只要刊登出來的東西「不違法、不違反站規、不違反人民情感」就都是ok的
→ pttnoname:給什麼樣的資訊做什麼樣的判斷嘛,v大您提供的資訊供勞 09/06 16:36
→ pttnoname:方參考,這是很好,但是事後補充倒不如徵文寫清楚,或許 09/06 16:36
→ pttnoname:可以避免很多誤會。 09/06 16:36
※ 編輯: ganbaday 來自: 118.168.110.125 (09/06 16:44)
→ Verse:如果w當初是因為文中沒有勞健保而劣退,還能接受。 09/06 16:49
→ Verse:但他當初使用的是這四個字來劣退文章。你們事後補充 09/06 16:50
→ Verse:才知道她心中有個"沒有勞健保=對身心不良...云云。" 09/06 16:51
推 pttnoname:G大,這個可能還得問勞工局才知道了 ~"~ 一天的工讀都 09/06 16:52
→ pttnoname:要勞健保,10分鐘算不算,我也不知道 = =" 09/06 16:52
→ pttnoname:至於v大~那這就真的是個人觀感了,大家看法不同也沒轍 09/06 16:53
→ pttnoname:不過還是很感謝您提供業界資訊。 09/06 16:53
→ Verse:btw,我不是業界人士,只是找不到工作在建設公司混口飯吃。 09/06 17:00
→ Verse:一直希望找到別的工作出去,但現在的PT版跟JOB版, 09/06 17:01
→ Verse:工作真的少很多很多。唉。三四年前兩三個月就能找到頭路。 09/06 17:03
→ ganbaday:這跟景氣也有關 09/06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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