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1988 (蒼穹)
看板part-timeBM
標題Re: [申訴] 不服part-time版主weedyc判劣文之決議二
時間Wed Mar 16 00:12:34 2011
依據本版板規四:同一ID(
同一公司、同一IP 均視為同一ID)
同一天除了你所發的兩篇文外,尚有貴公司職員 cheerylin 所發表的文章
[北部] 外商公司急徵短期KEY IN工讀生,時薪$100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新加坡商立可人事顧問有限公司協助代徵,統一編號70804635
同一公司視為同一ID,不幸的是你的第二篇文章成了貴公司第三篇徵才文
判決:申訴駁回,若有疑義請至小組版申訴。
※ 引述《jrwc1987 (只要有愛,就有希望)》之銘言:
: 事由:
: 1.申訴人ID:jrwc1987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weedyc
: (b)文章編號:已查無編號
: 3.被申訴之判決︰
: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板規四,第三篇)[北部] 土城賣場急徵十名兩日工讀生
: 在此引用Part-job所訂立之版規四第三篇
: 第四條 每日發文上限
: 為保障每位使用者本板使用之權利,同一ID(同一公司、同一IP 均視為同一
: ID)每天限貼一篇徵才文,超過一個職缺請濃縮成一篇,以免洗板。
: 註:如有需求需要另發心情文,僅開放額外一篇文章。
: 罰 超額一篇視為非故意,僅予以刪文處理,
: 則 徵才文 或 心情文發三篇以上視為鬧板劣退。
: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 4.不服理由︰
: 我在PT板當日僅發文兩篇 其中第一篇無刪文理由 寫信給版主置之不理 後再發一篇
: 結果下午又被判劣文刪除
: 明明版規是說 超額一篇視為非故意 卻被版主誤判給予嚴重的懲罰讓本人十分不服
: 導致本人無法在他板發文章 造成十分的不便 寫信給版主又不給回應
: 其實我是進版第二天 不太清楚板上有限同一公司一天只能發一篇文的限制
: 我承認我應該先看清楚版規再發文 不過版主的懲罰實有過度之情況
: 還請重判
: 證據:
: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 作者 jrwc1987 (只要有愛,就有希望) 看板 part-time
: 標題 [北部] 土城賣場急徵十名兩日工讀生
: 時間 Mon Mar 14 15:38:44 2011
: ───────────────────────────────────────
: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 ◎工作時間:
: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 →3/17(四) 3/19(六) 共兩日 10點到19點 中午午休一小時不支薪
: ◎薪資:
: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 →時薪100元
: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 →7號
: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 →土城青雲路152號賣場
: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 →賣場消費者流量及行為觀察作紀錄
: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 →新加坡立可人事顧問代徵臨時工讀生
: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 負責人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 →高先生-8780-6822
: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 → 會回信
: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 →10名
: 補充事宜
: ◎其他:
: →急徵 最好呼朋招友一起來做
: ◎通知:
: →站內信/或來履歷retailtp@recruitexpress.com.tw
: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 →電話約面試時間
: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 98 元。
: →不需受訓
: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 →3/18本週五
: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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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75.126
→ jrwc1987:抱歉喔 敝公司有兩層樓 不清楚其他職員有上ptt 請勿重罰 03/16 00:25
→ smart1988:其他人力公司連台北台南分部都能協調了 上下兩層算什麼 03/16 00:26
→ smart1988:一切一視同仁 沒有例外 03/16 00:26
推 jrwc1987:那貴版如辭嚴格乾脆是否列一個專區特設人力顧問專區阿?!? 03/16 00:31
→ jrwc1987:版規明載超額一篇是警告喔 不是劣文處理!! 03/16 00:32
→ smart1988:超額一篇是你同事超額 你的文章是超額第二篇 03/16 00:48
→ smart1988:請詳閱板規 03/16 00:48
推 ipiscrh:又一個不看版規就跑來亂的人 03/16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