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此板友通過信件詢問事情經過後,發現有部分板友(雇主)對板規有誤解之處。
查本篇文章之工作單位及聯絡方式: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blog.roodo.com/part_time/archives/13679255.html
→李維得數學補習班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請於平日一至五晚上六點以後來電:(02)2356-4028或(02)2341-9198
假日六或日全天(日晚上除外):(02)2356-4028或(02)2341-9198
來電都會有櫃檯的老師與您接洽
並請老師寄一封履歷表至:weid23564028@yahoo.com.tw
此板友及其雇主似乎誤解了一件事情
亦即雖該機關名稱「李維得數學補習班」可以直接聯想到負責人即李維得
但依照本板規定還是需完整打上負責人姓氏
因此出現除了負責人之外的所有聯絡資料皆齊全之狀況
然造成此次誤解雖大部原因需歸於該使用者本身搞錯板規用意
但板主群未考量縝密亦需負擔小部分責任
因此我決定這次事件從板規七劣退改判為板規二刪除文章
消除劣文一支
但往後若在出現相同問題(烏龍),則不予受理相同理由之申訴
望以後不再有雇主誤解板規,造成遺憾。
※ 引述《moulder113 (小笠原道大)》之銘言:
: 事由:某次張貼補習班徵人文
: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 負責人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 →請於平日一至五晚上六點以後來電:(02)2356-4028或(02)2341-9198
: 假日六或日全天(日晚上除外):(02)2356-4028或(02)2341-9198
: 來電都會有櫃檯的老師與您接洽
: 並請老師寄一封履歷表至:weid23564028@yahoo.com.tw
: 證據:
: 當初看到本欄說明有詢問過老闆
: 老闆是說打給誰都可以,因此當下就很直接的打上任何人都可接洽
: 沒有看到這個劣退規則,真的很抱歉!!!!
: 希望版主能將這次算是誤會,解除列文,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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