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art-timeB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事由: 公司+姓氏+電話 證據: 個人覺得,有些人是外國人或自己公司內姓氏也有相同~ 所以至少公司名稱+暱稱+電話都具足填寫出來的話~ 是否就可以了呢? 並沒有法規說聯繫資訊,一定要把姓氏填寫出來~ 因為這只是在求才階段~ 並沒有正式錄取階段~ 而且萬一公司有同樣都姓陳 、林的~ 那你怎麼找到對方? 如果說,因為沒有寫出姓氏,只有填暱稱,應該可以以刪文警告,非列文~ 拜託,版主,大家都是希望在台灣寶島上, 找到自己的人才,為台灣貢獻心力,讓需要找工作的人一份薪水~ 這問題,有嚴重到劣文不得發信的地步嗎? 現在是民主社會,大家公斷一下吧!! 這只是建議文,不是要和版主作對,希望明事理的人討論就好~ 不要惡意謾罵情緒自眼出現,拜託! 願台灣寶島經濟繼續好轉,大家都健康快樂!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56.190
r1986119:你的建議大概沉入海底了.... 04/09 16:44
rabbitdo:何止沉入海底 大概深入地核了吧 04/10 20:34
r1986119:這個問題與建議,浮不起來了.... 04/13 20:40
desen:應該要討論一下吧!! 04/22 18:41
nokona:我也是寫英文名不是寫姓氏 而且有寫公司全名唷 也被劣退 06/06 11:28
nokona:而且寫信問版主還被嗆 坦白說在公司講X小姐根本不知道是誰 06/06 11:29
nokona:所以後來寧可用別的管道也不上PTT找 不用自找氣受&自找麻煩 06/06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