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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想請問我到底要修改什麼,那個人自己面試不順利,卻一直在下面抱怨,難道我要註明 說「真的有要徵人喔~沒有要偷留你的資料跟你推銷車子喔~請大家放心喔~」這也未免太 多此一舉了吧。如果他今天錄取了,覺得待遇很差PO文抱怨,那我也不會說什麼,但今天 他根本沒錄取,是憑什麼質疑別人?難道我每次面試失利,不檢討是不是因為自己能力不足 ,而是一味指責問題出在雇主身上嗎?我卻因為被這個人質疑,需要修改文章內容,未免太 荒謬! 而且板規真的很難懂,或許是我中文能力過差,但我當下看「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 判定」根本就不知道要表達什麼意思,讓我根本就不知道要不要留下公司機構名稱,畢竟 這工作是個人徵求,我留下公司名稱是不是反而造誤會? 況且這工作就是個人徵求,這是板主主觀判定錯誤,卻還不刪掉劣文,讓我覺得很莫名其 妙。 ※ 引述《weedyc (猴子)》之銘言: : 經審核相關原文及申訴理由,判決如下: : 節錄被劣退原文: : 作者 rus (王花) 看板 part-time : 標題 [北部] 三重徵電話關懷人員 : 時間 Thu Apr 7 10:47:05 2011 : ──────────────────────────────────────── :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 →電話關懷客戶,無業績壓力 :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 → :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 負責人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 →0928252770翁先生 : 原文並無註明乃為個人徵求, : 是匯豐汽車的業務也是你申訴後才揭露之訊息, : 故 smart1988 由上下文判定為非個人徵求(電訪員), : 因無公司名故援引板規七處分並無不妥。 : 其次,#1Deez01j (part-time) 一文之所以標記 S, : 乃因推文中有使用者反應求職的一些狀況, : 故先標記 S 並轉寄給雇主知悉,雇主可視狀況修文說明之。 : 這是我一向的作法。 : 全案維持 smart1988 判決,若對判決有疑義可至 L_Lifejob 上訴。 : weedyc @ part-tim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11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