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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chaelliu ((● ω ●)(● ω ●))》之銘言: : 二、復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4條規定,受僱者或求職者發現雇主違反該法第7條規定時, : 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案內所述常見之性別限制求才廣告,是否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 : 歧視一節,建議載明事業單位名稱、地址,逕洽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即縣 : 市政府勞工或社會局〈處〉〉申訴或請求協處,以維權益。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敬啟 : ============================================================================== : 不太會標色 直接重點拉出來: : 所稱「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係指非由特定性別之求職者或受 : 僱者從事,不能完成或難以完成之工作。 : 罰金還不少 個人建議新任版主關於違法文章可直接送交勞工局 : 不然劣退換個分身來就好 不痛不癢 基本上. 以勞工局的效率. 緩不濟急. 如果他一直用這種模稜兩可的態度. 當初為什麼行文說有違法問題. 要檢舉不是問題. 問題是. PTT 對於 "限男. 限女" 這種徵人廣告要不要給他貼. 如果給他貼. 為何版規要 "一切從嚴" ?? 如果今天拍片可以限男. 丟一句 "我跟勞工局問過了. 我限男合法" 下次找 PG. 找 SG 的. 都可以這麼說了. 要給他貼. 請他拿出勞工局的白紙黑字出來. 文號多少. 哪個承辦人. 今天他拿不出來. 就丟一句 "我跟勞工局問過了說合法" 承辦人誰. 說不出來. ( 至少我去問過還問到回答人的級職姓氏.) 還是給版主一句話. 你要開這個洞. 此例一開. 後患無窮. 以後大家只要丟給你一句 "勞工局說我合法" 有了前例. 後面就不用管了. 那篇文章我會再送上勞工局. 請勞工局回覆確認. 即使該開評議委會員. 也得要開. 也得要等. 在勞工局有文號確認合法之前. 建議不應開放.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148.34
litra123:矯枉過正 06/08 19:19
FECer:可以聘原PO來當小板工嗎XD 06/08 21:53
r1986119:原PO要不要來徵板主,這樣你要怎麼處理都可以了啊 06/09 00:03
r1986119:想劣退就劣退,也不用檢舉的方式...... 06/09 00:04
r1986119:看你上PT板的次數,當板主,應該是OK的... 06/09 00:05
kevian008:就我來說 這一切真的是自由心證了 06/09 00:09
kevian008:但我真的覺得有些工作限男女並不是歧視那麼簡單 06/09 00:10
kevian008:可能是工作環境 男女天生得適性 限男限女只是不希望 06/09 00:11
kevian008:浪費勞僱雙方的時間~ 06/09 00:12
kevian008:我們當然可以要求一切合法 但有時這樣實在是畫蛇添足了 06/09 00:13
kevian008:點 大家各退一步 或許是一個比較好得處理方式 06/09 00:14
michaelliu:支持原po +1 檢舉的時間拿去管版務撮撮有餘 06/09 01:01
m1314213:我是覺得 限男限女只是說不要浪費大家時間而已... 06/09 05:38
m1314213:畢竟並不是每份工作都一定不限定性別 再者 06/09 05:39
m1314213:以目前版規來說已經明定禁止限定性別 06/09 05:40
m1314213:就依照目前來走 不過廠商也不是省油的燈鄉民也不是笨蛋 06/09 05:41
m1314213:廠商會以輔助說明來暗示(明示)應徵性別,其實鄉民也看的 06/09 05:42
m1314213:懂。 06/09 05:42
m1314213:不過我是覺得...畢竟等待勞工局回覆不如自己遊戲規則定好 06/09 05:43
michaelliu:寧缺勿濫!!! 會性別歧視的雇主會是什麼好貨嗎? 06/09 14:47
michaelliu:要來徵人就不要性別歧視 對正常人應該不難.... 06/09 14:48
michaelliu:勞方的權益就要從勞方的堅持開始 06/09 14:49
r1986119:但有些我真的覺得是特例...照勞工局講的 06/09 21:06
r1986119:如果勞方或資方,那邊出事時,那誰負責,勞工局還是會 06/09 21:06
r1986119:推過來說PT版管理不當.... 06/09 21:07
david77526: 06/28 10:09
Rjab:轉錄至看板 L_LifeJob 07/04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