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razyblack:不管是超商或是酒促 有沒有開或推銷是一回事 06/16 20:07
→ crazyblack:重點 有沒有收錢嘛 有阿 有就是有賣阿 有賣就有賣阿 06/16 20:07
→ crazyblack:不管怎麼賣 不管有沒有幫忙開 有收錢就是有賣 06/16 20:07
→ crazyblack:這就是爭議的地方 06/16 20:08
→ kuo1102: 兒少法條文中. 只有說 "兒童及少年禁止飲酒" 06/16 20:24
→ kuo1102: 還有. 禁止提供菸酒給兒童及少年" 並沒說禁止賣酒 06/16 20:24
→ kuo1102: 而且. 超商並不在 "定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之列 06/16 20:25
→ kuo1102: 但. 酒商專門店就可能是 "定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06/16 20:26
→ kuo1102: 就法論法. 超商只有 "菸酒商品"十八禁.其他並沒有 06/16 20:26
→ crazyblack:好笑 你沒去過橡木桶噢 不要給我說可能 要就舉證 06/16 21:04
→ crazyblack:還有提供跟賣有什麼差別 有收錢跟沒收錢而已阿 06/16 21:04
→ crazyblack:要比危險就不要出門啦 一出門就可能被性侵 被飆車族砍 06/16 21:07
→ crazyblack:去學校都可能被霸菱了 這樣沒有危害身心噢 06/16 21:07
→ kuo1102: 你要這麼硬拗也沒辦法.開個開關被電死.喝水被嗆死 06/16 21:07
→ crazyblack:危害身心健康本來就歧異度不明 要講就舉證清楚 06/16 21:08
→ crazyblack:我不是硬凹 我只講一句 要說就舉證 不要給我講可能 06/16 21:08
→ crazyblack:你也可能 我也可能 大家都可能就好了啦 06/16 21:08
推 r1986119:那這樣的話,菸酒公賣局的門市徵人也是十八禁啊 06/16 21:45
→ r1986119:K大應該不會說公賣局的門市不是專職賣酒的吧 06/16 21:45
→ r1986119:那如果工作地點在酒廠,但不是賣酒是不是也算十八禁場所 06/16 21:46
推 r1986119:像包裝啤酒、在公賣局的加盟店,你怎麼都沒檢舉?? 06/16 21:51
→ r1986119:難道酒廠與公賣局加盟店不是賣菸酒的專門店?? 06/16 21:51
推 r1986119:為啥居酒屋的外場人員,不算會影響身心的?? 06/16 21:54
→ kuo1102: 公賣局已經沒有了. 現在只有臺灣菸酒公司 06/16 23:12
→ kuo1102: 居酒屋我跟版主吵過 他不回應 06/16 23:12
→ kuo1102: 臺灣菸酒公司的加盟店是便利店. 不是菸酒專賣店 06/16 23:13
→ kuo1102: 況且我已經舉了勞委會把調酒技術士改為乙級. 06/16 23:14
→ kuo1102: 丙級改為飲料調製.就是為了符合兒少法十八禁酒法令 06/16 23:15
推 r1986119:那在酒廠包裝啤酒??不是會直接碰到酒嗎?不會喝到? 06/16 23:19
→ r1986119:那紅酒座談會??性座談會呢? 06/16 23:20
→ kuo1102: 原則上我個人是反對的. 但僅站在個人立場 06/16 23:26
→ kuo1102: 依法就是不得讓未成年人接近菸酒與不良場所 06/16 23:27
→ kuo1102: 至於所會性座談會?? 看來看去沒看過這種. 06/16 23:27
→ kuo1102: 不過這樣連國中教性教育不也違法?? 中學生看婦科也違法 06/16 23:28
→ kuo1102: 那就又太廣義解釋.界線在哪.以我而言.我會先去問 06/16 23:29
→ kuo1102: 主管機關. 教育部.內政部的說法. 去民意信箱發文詢問. 06/16 23:29
→ kuo1102: 叫他回文. 有文號有承辦人. 禁有理. 不禁也有理 06/16 23:30
→ kuo1102: 就依回文內容禁或不禁.模糊不清的就我決定. 06/16 23:32
→ kuo1102: 不爽的人自己去找部會主管承辦人反應.這太極拳不錯吧XD 06/16 23:33
推 r1986119:看性影片的座談會啦!不過有限年齡 06/16 23:37
→ korsg:拍謝 我詢問過台北市社會局 酒商 彩券業不算不良場所 06/20 09:54
→ korsg:也不被認定為是影響身心健康的行業... 06/20 09:55
→ korsg:簡單來說 要禁酒我舉雙手贊成 但麻煩不要留漏洞 06/20 09:55
→ korsg:超商違法賣菸酒的情況不會比其他行業少,別睜隻眼閉隻眼ok? 06/20 09:57
→ korsg:看看版規寫著"從嚴認定" 就覺得非常好笑. 06/20 09:59
→ korsg:到底 要依法行事還是依照個人自由心證行事呢? 06/20 10:33
→ kuo1102: 說問過社會局. 是社會局的哪個科至哪位仁兄仁姊說的?? 06/20 22:12
推 michaelliu:純好奇 法律上有所謂'不良場所'的詞彙嗎? 06/20 22:21
→ michaelliu:如果沒有 那當然不算是阿....連酒店都不算'不良'了= = 06/20 22:22
→ michaelliu:或許該換個方式問問 例如八大行業或是直接問是否禁止 06/20 22:24
→ michaelliu:十八禁 或許比較適合版上處置^^ 06/20 22:24
推 litra123:錢櫃是18禁場所吧? 可以來徵人?? 06/20 22:31
推 michaelliu:錢櫃映像中在k前版主時期就禁了 好像XDDD 06/21 04:44
→ michaelliu:順便一提 不但是18禁 其實他也算是八大行業之一.... 06/21 04:46
→ korsg:視聽歌唱理髮三溫暖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業管理 06/21 08:32
→ korsg:規則 (已廢除) 這就是所謂八大行業的由來... 06/21 08:33
→ korsg:現在已變成各地方自行訂定的自治管理規則. 06/21 08:36
→ korsg:至於是社會局哪位仁兄告訴我的? 2010 9月份由兒福科 科長 06/21 08:40
→ korsg:告訴我有關台北市社會局對彩券業及酒商的認定. 06/21 08:41
→ korsg:至於KTV 在過去是八大行業中的視聽歌唱業,現在看各地怎規定 06/21 08:46
→ korsg:以台北市95年訂定的來看 視聽歌唱 理容及三溫暖業已被排除 06/21 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