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ldiceice ()
看板part-timeBM
標題[建議] 給版主
時間Sun Jul 3 02:35:49 2011
不好意思
我剛剛想個人徵打工 結果發現違規
想說怎麼突然變這麼多 才來這裡看看
看到原來爭議不少
整個看起來 想建議一下k版主
在決定是否違法 請附上根據
就像做報告要附上資料來源一樣
例如:有板友舉例請人載媽媽
版主說 小弟所知... 請問根據在哪???
如果是領薪水的褓母載小朋友呢? 是否在你說的範圍
我也可以就我所知 白牌車不是板友舉例的那種車
如果版主說 機車 折舊 年資 什麼什麼的都要列 請問依據在哪?
我想任何事都可能有危險 就算是在家也有可能被子彈打到
如果 因為這樣而矯枉過正 我覺得真的很無聊
小小建議 沒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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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57.36
→ r1986119:他說要等公文,等公文下來,你大概也不用徵了吧 07/03 04:01
→ r1986119:不過很可惜,因為你是個人徵求,就算公文下來 07/03 04:04
→ r1986119:沒勞保,他也不會讓你PO文(這是之前他給我的回答) 07/03 04:04
→ r1986119:就算公文合法,但因為個人徵求沒勞保,且這是有危險性的 07/03 04:05
→ r1986119:不適合本板.... 07/03 04:05
推 acesslai:只要沒有勞保這項 95%以上PT工作會消失 07/03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