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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板主公告裡的內容: 近來發現代 PO 頗多. 再次宣導 本板嚴禁個人仲介與個人代貼與抽傭 此種行為已違反就業服務法 別人勞心勞力累得要死時薪一百二十變成一百. 你一個人貼貼文打打電話在一百二十裏抽走二十. 行為無良而且違法. 於本板若遭檢舉查證屬實一律以板規一違法行為劣退永久水桶處理。 板工 kuo1102 敬啟 其中的個人代貼,是不是指無抽傭幫人代貼也是違法? 若是違法,那請問板規第九條(代刊者責任)、第十條(代刊者於本板代刊之身分) 如何解釋? 另外「 於本板若遭檢舉查證屬實一律以板規一違法行為劣退永久水桶處理。」 請問板主如何查證?有什麼認定的標準才是個人仲介? 以上是指無抽傭幫人代貼也是違法所提出的疑問,怕有些好心幫人代po,結果 被劣退,如無抽傭幫人代貼並無違反規定就當我沒問........... 請板主回答,麻煩板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98.166.95 ※ 編輯: amon731212 來自: 114.198.166.95 (07/03 08:28)
amon731212:所以板主是以直接修文改成「個人代貼同時抽傭」來回答? 07/03 08:42
amon731212:有收到板主的回答了...謝謝 07/03 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