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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板工有名有姓有 ID. 不會使用 "某K" 或 "某R" 這種沒禮貌的稱呼 2. 很抱歉. "某人" 所謂要把板工幹掉的希望. 可能性恐怕為零. 3. 小弟已經公告. "不歡迎" 甚至 "嚴禁" 個人仲介 與抽傭. 或者. "某人" 應該告知要出來當板主的 人就是 "仲介" 與 "抽傭" 4. 基本時薪是就業服務法明訂的 "基本標準" 我個人只是要求申訴者明白寫明和計算清楚. 避免糾紛後被黑名而已. 其實也是對雙方的保障. 5. 申訴案件. 非相關申訴使用者請勿捲入. 製造多餘不必要糾紛. 以上. 感謝您的指教. 板工 敬啟 ※ 引述《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之銘言: : 雖然小弟只是個路人,但是小弟完全搞得懂這工作在幹嘛.... : 這份工作如果一個擁有相關經驗的訪員,一天最多可以獲利2000上下 : 但是如果給予一個新人,一天有可能跑不到500元的薪資。 : 如果某K整天想要的是齊頭式的平等, : 那麼,這的確是一份不應該出現的工作 : 就在某K認為他想要的打工版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108.206 ※ 編輯: kuo1102 來自: 111.252.108.206 (07/04 00:08) Rjab:轉錄至看板 L_LifeJob 07/04 00:17
kevian008:我記得按件計酬以前有討論過吧 07/04 00:25
kevian008:而且有相關法條 沒有工時不明啊 07/04 00:31
kevian008:勞基法施行細則地12條 07/04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