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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文最後一段 Part-Time 版因使用公共資源,凡徵才文章符合短期打工, 無違反善良風俗或違反教育意旨,該版應以服務大眾以便利性 為原則,允許張貼。並可積極與相關各版合作,毋需刻意抵制, 或限縮相關資訊。 擷取板主回覆的部份 基本上,在無反善良風俗與教育意旨上,的確是絕大多數 開放的。但也因 PTT 是免費資源,無法做收費與詳細身份 認證 ( 如檢查身份證件或自然人憑證等系統性認證 ) 前提下. 再加上板工等皆無給職. 每位服務板主/板工都有自己的職業 或正/兼職工作. 因為才不得不在避免板面混亂與回文泛濫等 前提下. 提出貼文限制. 大眾便利性固然重要. 但學術網路使規範與教育部相關政策 亦為板主/小組長/站長 所應遵守之規範. 所以絕無刻意 抵制與限縮事實. 個人相信不管小弟板工我. 或是前前板主 wilo 或幾位前板主. 皆依照臺北巿政府勞工局相關之行政指導函文執行板主工作. 板工等服務大眾. 分文未取. 依照法令與政策. 站規. 板規執行. 絕無刻意抵制. 限縮之情事. 當然. 該協調會之結果內容. 板工小弟我在徵集人手上任後. 一定 會遵照相關協調結果. 在不違背法令與政策前提下. 對板規進行 檢討與修正. 希望 part-time 板成為安全就業環境的板面. 以下是我想說的 依照過去幾年來的經驗 以及大眾或板主對敝公司的了解 請問什麼時候 對於我們這樣類型的公司 才可以解除以統編或是IP來限制一日一篇的限制? 或許我們這樣類型的公司 有大有小 有本土有外商 也或許真的有不好的 但是 是否能夠經由某種認證方式 或是 板主裁量 讓我們這些合法且正當的公司 提供職缺給大眾?? ^_< ※ 引述《CotaNi (Cus Of The Attitude)》之銘言: : 所以請問一下 : 在事隔三個月之後 : 有討論開放了嗎?? : 我並不介意你們是否嚴格管理 : 因為我們並不會違法 ^_< : ※ 引述《CotaNi (Cus Of The Attitude)》之銘言: : : 不好意思... 提個討論卻發生這樣的事情 ^^a : : 對於另外一位同業... 可能你真的要修正一下心態 : : 畢竟板規很清楚的寫在那邊 發文前先讀板規本來就是基本的事情 : : 這並不是個有吵就有糖吃的社會 : : 我不希望因為類似像你這樣的行為 而造成別人對"人力公司"的誤會 : : 回這篇 主要目的還是在於我們不希望別人對我們有所誤解 : : 1. 我們是企管顧問公司 我所負責的部門是"派遣部門" : : 畢竟沒有人喜歡被叫錯名字 : : 2. "因為人力公司就已經從求職者身上抽取一定薪水了" : : 我每次看到這一句話 心裡都不是很舒服 : : 倘若客戶今天給150元 我拿走50元 分給員工100元 這樣才叫做抽吧? : : 今天客戶欲給員工100元 而我的服務費是50元 總共和他收150元 這樣抽在哪裡? : : 對於客戶 我們提供了"人"的服務 : : 我們先支付薪資 再行請款動作 讓客戶的資金靈活運用 : : 我們支付了勞保 健保 勞工退休金6%的法定成本 (大約佔17%) : : 我們先做前端的面談 節省了客戶再搜尋人才 面試不合適的人員所造成的時間成本 : : 唔 好像談太多了 不好意思 : : 希望之後組務會議可以有好消息 : : ^_< BY 扣塔 -- ╭═══╮╭═══╮╔═══╗╭═══╮ | |___| | ║ ║║ ║║ ║║ ║ |___\_/_| ║ ╭═╯║ ╭╮║╚═╗╔╝║ ═ ║ || ﹨●\ ║ ╰╯║║ ╰╯║ ║║ ║ ╔╗║ || \●/ ╰═══╯╰═══╯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Cuz_Of_The_Attitude__||__/\______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47.146
r1986119:等公文下來再說吧! 07/07 17:03
r1986119:不過公文是由K板主來解讀的,所以.... 07/07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