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icco (小王子。)
看板part-timeBM
標題[問題] 關於「關於巿議會與公文」該篇公告。
時間Fri Jul 8 00:57:20 2011
> 1. 臺北巿議會並非臺大 PTT 之主管機關. 亦非勞工業務之主管機關.
可是台北市議會黃議員助理陳先生文章有提到:
應貴版郭板主要求
特將0701會議記錄暨結論以公文形式
正式發函至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與兩位版主
並將正本掃描後
於貴版存查
看到了嗎?他說有正式發函至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耶......
若勞工局無特別提出指導或建議,
則代表本公文之內容為勞工局所允許認可,
你這樣做............
嗯嗯嗯嗯,所以公文不算數,我懂了。
> 2. 本站之站規、板規只要不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律,本站與本板之
> 管理人有權對其內部管理問題自行決定.
嗯嗯嗯嗯,所以管理人可以獨裁。
> 3. 公文中已明白說明 "板主有相當程度之裁量權".
嗯嗯嗯嗯,剛剛有人說公文不算數。
> 4. 不予開放項目. 只要不違反中華民國之任何法律與相關法令.
> 依公文中所述之管理裁量權處理.
嗯嗯嗯嗯,不是說了公文不算數?
> 5. 排隊/代買之工作. 屬代買板 HelpBuy 之業務.
> 搬家之工作. 屬搬家板 MoveHouse 之業務.
嗯嗯嗯嗯,所以之前說沒勞健保有違法之虞,被打臉之後反而跳針說屬於他板業務。
> ( 個人徵求搬運工作. 已於板規七明白禁止. 個人搬家徵求. 請至搬家板 )
嗯嗯嗯嗯,你都可以依自己需要增訂板規了,卻不依板友需要刪減板規。
> 分板分工之原則. 有問題請洽站長.
> 如果代買板可徵求粉刷. 搬家板可以徵求髮型. 請再來跟小弟爭.
> 若這樣說明還不行. 或者本板有任何違反法律. 煩向司法單位或主管機關檢舉.
> 排隊文和搬家文至此結案.
我只知道汪踢可以揪團,歐兔也可以揪團,
我也知道ipod板上可以討論iphone的問題,
我甚至也知道womentalk的問題可以拿到mentalk問。
而且你提出的例子真的很爛,真正的關係圖長這樣好嗎?
打工
/\
/ \
排隊 搬家
而你的關係圖卻是莫名其妙的
排隊-------粉刷???
搬家-------髮型???
混淆視聽也請來個似是而非的例子好嗎?而不是亂來貽笑大方。
再者,既然你這麼注重分板分工原則,
那麼依據站規如下:
第四章 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因此以後板友對於板主在part-time板的板務建議,
都應該在part-time本板提出,而不是在part-timeBM提出。
畢竟你在BM板興風作浪當皇帝(這只是個形容詞,不是針對你),
也不會影響到我的權益,因此我對於你在BM板的行為無意見,
自然也不需在這提出任何板務建議。
> 6. 單公司單篇問題. 會等新板主上任後討論檢討和必要修正.
就我看來你在新板主上任之前已經獨裁決定了許多事情,
這種小事應該不用等吧?
> 7. 再次強調. 不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工作徵求. 基於各板分工原則.
> Part-Time 未必必須合法開放.
> 有問題. 請洽站長.
> 公文已明白寫出. 管理人員如板主有必要之裁量權.
嗯嗯嗯嗯,所以前面表示公文是屁,現在又一直拿公文出來講,
你也只會斷章取義對你有利的部份,接下來擴大解釋你的權限,
果然偉哉板主,給你一個讚。b>_^d
板主都說各板分工原則了,大家以後對於PT板的板務只好移駕回PT板討論了。
> 8. 前某板主連違反就業服務法都敢不鳥的. 小弟我沒有違反任何法律.
> 若有自當受違法之處分.
嗯嗯嗯嗯,所以你什麼時候要下台呢?
> 要作違反管理原則之修正. 煩請向教育部請示公文.
嗯嗯嗯嗯,不是有人公文都下來了還不鳥公文的?
> 公文中有任何不開放違法. 小弟自當照辦並同時請辭.
嗯嗯嗯嗯,掰掰不送。
> 另. 少數讀不懂公文裏在寫什麼的網友. 麻煩去買一本應用文和一本
> 國語字典.
另. 少數因為感冒發燒燒到大腦的網友. 麻煩去醫院看一下醫生並且
按時吃藥.
> 以上.
以上.
> 板工 kuo1102 敬啟
主坦 xicco 敬啟
順便提醒你一件事,
板規二的「濫用」板務板的濫用解釋如下:
2. 濫用
注音一式 ㄌㄢˋ ㄩㄥˋ
漢語拼音 l n y n 注音二式 l n y ng
相似詞 亂花、亂用 相反詞 節用、 用、撙節
胡亂的過度使用。如:「濫用公款」、「濫用職權」。
叫做胡亂的「過度」使用,ok?
稱汝板皇就要板規二?到底是誰在濫用板務板啊?wwwwww
啊對了,這個解釋出自你最仰賴的「教育部」國語詞典,
這樣可以請你依照你公告第八條所言,立刻請辭下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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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男人在燈光昏暗聲音嘈雜的酒吧與一個女子交換了深沈的一瞥後那男人
與那女人當下便發現彼此竟早已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沈淪墮落在對方的靈魂
之中而最後的最後兩人什麼都沒有說就離去只留下漫天煙霧及當初的那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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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8.64.36
推 r1986119:一下子說要等公文,一下子又說不一定要照公文 07/08 01:01
→ r1986119:市議會的公文不一定要算,而兒童局的卻要算- - 07/08 01:02
→ r1986119:還有,板主在PT板說可以針對公文提出意見 07/08 01:03
→ r1986119:但你不把公告置底,置底的公文,又鎖文,那怎麼發表意見 07/08 01:03
※ 編輯: xicco 來自: 111.248.64.36 (07/08 01:08)
※ 編輯: xicco 來自: 111.248.64.36 (07/08 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