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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板主擬將版規修正為不警告直接刪除,提出相反意見如下 現行版規規定版主對違規文章標記後1小時後即為處分 明顯和眾多版眾上線頻率不相符合,致成效不彰。 (也就是說 我覺得大部分人根本沒看到違規的推文和通知就被刪了) 版規的處分是一種手段,處分並非最後的目的,最大的目標應該是讓所有的人 都能夠很清楚的知道哪些可po哪些不可po,進而讓這個版的工作提供量增加 這樣才是對此版有利的走向。 此外觀察中華民國各項法令,都有規定情形可以補正者,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如果雇主所發之文章並未違反法令,僅為漏填或錯填部份事項,應給予補正之 機會,若遲不改善,方為處分。如此較為合乎比例原則。 所以我提出修改建議,將該版規改為如下 使用者可補正之違規發文,版主先以標記並推文告知違規事項,使用者若未於 發文起算24小時內修正者,依版規給予處分。 此建議案既已提出,建請版主併同您的原提案,交付版眾表決。 -- 可補正示例: 公司名稱漏填錯填,個人徵求要補公司名稱,電話漏填, 工時不明確,聯絡方式不明確等 (通知補正後刪除) 無法補正示例: 違規多發、限制性別等、本版不得徵之工作等等 (直接刪除) 若版主覺得此有理但人力上窒礙難行,只需要說一聲,相信板上很多常在發文 的資方同仁會願意跳出來協助您的。 -- 我也不敢說我的是比較好的選擇 (說不定版眾也不一定支持我@@) 但是無意間打錯一句話就劣退的規則 我覺得不妥就是 這篇文章 歡迎大家討論 記得要回文喔,要不然下面有說推文版主不理會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1.127.30 ※ 編輯: DavidChen 來自: 210.61.127.30 (11/29 20:40)
chihowkuo:想太多 一篇文章還要幫你看兩次..本末倒置.. 11/29 21:48
DavidChen:利弊得失 版主自己斟酌囉. 11/29 22:12
DavidChen:如果是不合規定刪文不劣,再犯就劣 這我覺得就合乎比例 11/29 22:27
DavidChen:原則,但是如果你要採取這種嚴格處分,應有補正程序 11/29 22:27
DavidChen:懲罰這東西是相對的,如果真沒空 有沒空的管版方式.. 11/29 22:36
chihowkuo:發文不多檢查兩次 要版主幫你補 反正這早就已經定案的事 11/29 22:38
DavidChen:是版主自己接受意見反應的呀,part-time版公告寫的~ 11/29 22:40
DavidChen:我同意發文要double check, 但是我還是不同意嚴格處分 11/29 22:41
DavidChen:尤其在不允許補正的狀況之下嚴格處分 11/29 22:42
chihowkuo:就說你提的早就已經是定案的事.. 11/29 22:42
DavidChen:這是part-time版 主要是資訊交流 非必要的處分不該存在 11/29 22:42
chihowkuo:加油 希望版主會理你.. 11/29 22:43
DavidChen:不理我就算囉... 公平正義總有天會被伸張低~ ^^ 11/29 22:44
DavidChen:嘿嘿...(神秘的微笑) 11/29 22:44
chihowkuo:那你拿香拜佛會比較實際點.. 11/29 22:45
chihowkuo:記得求神保佑你的正義馬上實現.. 11/29 22:46
DavidChen:實不實現跟我又沒關係,之前劣文水桶也沒燒到我.. 11/29 22:48
DavidChen:但是提出自己的看法 跟版眾們討論囉.. 11/29 22:49
DavidChen:我只是單純覺得版主似乎沒有很清楚問題出在哪裡.. 11/29 22:49
chihowkuo:我很清楚你的提議不切實際 反正也跟你沒關就是.. 11/29 22:50
DavidChen:版不是版主的.也不是少數人的. 就這麼一句話 11/29 22:52
chihowkuo:也不是你的 就跟你說的一樣.. 11/29 22:53
DavidChen:對 所以交付投票呀 11/29 22:53
chihowkuo:等你當版主有的是機會 去拜神求版主理你吧.. 11/29 22:54
DavidChen:哈 你不認識我呀... 我真的沒有當板主的命 @@ 11/29 22:54
chihowkuo:的確 看想法就知道你坐不坐的起.. 11/29 22:55
DavidChen:嗯 11/29 22:59
DavidChen:那是你的想法囉 不過感謝指教 11/29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