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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這篇申訴內容之前有在版上詢問過 但是並沒有得到合理的解釋 所以就直接申訴了 文章內容有複製之前po的文) 大概在10月中時,有在pt版po文找工讀生    但是因為版規七的問題被刪除   第二次被劣退    因為一直搞不清楚版規七的規定    所以寫信問F大   可是F大從沒回應   不是沒有看板規   是看不懂   我想請問那到底要問誰    如果是因為沒有看板規PO文觸犯版規 那被刪除劣退真的是應該   但是是真的看不懂版規 也真的有積極詢問版主 而版主卻不回應 申訴的主要目的是希望版主能正面回應被劣退的原因 以防下次再犯同樣的問題 如果沒有合理具體的解釋 請取消劣文 謝謝辛苦的版主還有大家 證據:    以下是寫給版主的信第一封:    你好    我想請問版規七 ...    看了很久 也研究過很多次    還看了別人一樣錯在板規七...    我真的看不出來是哪個地方錯了...orz    是非個人徵求嗎??    可是我po的是個人徵求說...    是不能徵保險員嗎?    可是沒有要徵保險員呀....    可以麻煩你跟我說嗎 讓我了解一下...    謝謝你      (版主沒有回應 過沒多久 就被劣退) 以下是寫給版主的信第二封(這封態度有點差 對不起orz...):    超怪的耶    我已經修改了    問你哪裡錯也不說    我知道要看板規    但是我就是看了覺得不是很懂所以才會寫信問你    結果你也不回    被刪文真的無所謂    只是我真的不知道是哪裡有錯    以後再po文還是會犯同樣的錯    是不是有問題都不能問版主    一切都要自己看板規?   (版主仍然沒有回應...) 後來版主有在我po的[問題] 關於看不懂版規 這篇裡推文: 推 FECer:你的工作看起來就不是個人徵求 (嗯? 看起來? 這樣可以構成劣文的條件?) 以下是原始文章做了更改 可是後來被刪文變成劣文的文章 (地址跟電話在此做了修正) ================ 發 文 注 意 事 項 ====================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時間:請加填用餐時段是否供餐、計薪(未填者刪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供餐:不供餐 計薪: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10:00~12:00 下午13:30~17:30 任選時段 任選天數 沒有規定一周要排幾天或幾個時段 ◎薪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100/時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每月15日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臺北市xx區xx路xx段x號x樓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因為年底將至,人壽公司的經理需要大量寄送客戶的桌曆、月曆、行事曆、筆記本等等 需要將客戶的地址貼在信封上及其他文書處理,需要一名助理協助。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以下五項請以中文詳列,違者劣退 →個人徵求 ◎聯絡方式:信箱xxxxx@nanshanlife.com.tw 負責人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王xx 09xx-xxxxxx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王先生 09xx-xxxxxx 聯絡時間:13:00~18:00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否,錄取者將以電話通知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1位 補充事宜 ◎其他: →有意願面試者 請先寄履歷至xxxxx@nanshanlife.com.tw ◎通知: →電話通知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 星期一~星期五 13:00~18:00 (可商討)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 98 元。 →100/時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以上 再次謝謝辛苦的版主還有大家(鞠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199.229 ※ 編輯: apuma 來自: 119.14.199.229 (12/03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