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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大您好 還是可以請您明白告訴我 哪裡寫錯嗎? 工作(1)與(3)沒有超過8小時,也要有加班費a嗎 感謝 arrow6636 ※ 引述《FECer (阿賢)》之銘言: : 薪資欄位有註明要加 :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 → : ※ 引述《arrow6636 (arrow)》之銘言: : : 版大您好 : : (1)3/5星期一 11:30~16:00 120/Hr : : (3)3/13 星期二 07:00~12:00 120/Hr : : 請問上述兩項工作還需要加班費?? : : 還請版大多多指點錯誤的地方 : : 感謝 : : arrow663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74.230
FECer:沒超過也要有加班費薪資 03/02 16:49
dai23:不管工作性質需不需要 都必須強制填寫 03/02 16:57
arrow6636:不懂ㄟ 03/02 16:59
dai23:就算工作加班的機率是0% 你還是必須填寫萬一加班薪水多少 03/02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