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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是很多PO文的會遇到的問題 包含我本身 1.國定假日薪資兩倍 癥結點在於說,大部分的工作都是在非國定假日所需求,這點似乎可以放寬填寫 除非是工作日期有卡到國定假日,再依照規定懲處,似乎比較合理! 2.加班薪資填寫 很多工作都是短時間,例如工作時間只有1~5小時,這部分是否可以放寬? 或者制定一個時段,比如說 晚上十點以後上班者 雇方需寫上加班費計算方式 這樣勞方就可以依據PO文內容,了解到薪資計算方式以及這份工作是否要接? 3.勞方黑名單建立 有很多人接了工作,卻沒有依照工作時間到達,或者放鳥 這部分要考慮到資方是否願意提供黑名單,而給予資方可以過濾 PS:會提出這樣的建議,畢竟我也是PT版的勞方,另外也有部分算資方 也希望版主不要重蹈覆撤我們之前的問題。 如果版主不想看這篇文章的話可以刪除沒關係 --
jpgjpg2005:春眠不覺曉08/26 09:53
zachary12387:樓上小懶覺08/26 09:56
jpgjpg2005:ˋ皿ˊ 小心我拿瓦斯桶炸你全家08/26 10:01
zachary12387:抱歉...那改五樓奈米屌08/26 10:02
jpgjpg2005:ˋ皿ˊ 小心我拿瓦斯桶炸你全家08/26 10: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55.52
smart1988:勞方黑名單一直都存在著喔 03/06 00:07
m1314213:新增的部分也可以進入精華區給勞方參考 03/06 01:02
penzy:推! 我絕德國定假日新資與加班費如果都不需要的話,都寫出來 03/06 02:23
penzy:應該也只是照成勞方跟資方更混亂而已 03/06 02:23
m1314213:畢竟是前版主(掩面) 不想他重蹈覆轍 03/06 02:37
m1314213:應該說 如果工作時間有遇到國定假日 勞方需要寫明 03/06 02:39
m1314213:條件以及薪資 加班費 若沒有遇到國定假日這部分可以放寬 03/06 02:39
m1314213:不一定要強制填寫 03/06 02:40
arrow6636:那我們被劣退現在無法徵才,是認命囉是嗎? 03/06 09:50
smart1988:樓上 因為沒填寫所以被劣 說到底還是使用者的問題 03/06 12:16
smart1988:就算板規再嚴 都和違規行為無關 03/06 12:17
a710689:問題是板規制訂的有問題 還有執行板規的人也有問題 03/06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