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art-timeB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針對你之前所提出的板規七申訴,以及這次的疑問,我一併解答。 「非個人徵求」此一項目是本板重點關注之課題 因此,板規七的條文解釋內亦洋洋灑灑地列出數項非個人徵求項目 板規七之執行原則,亦已該條文解釋內所列出之項目為基準 若有遭劣退但不屬於那些項目內之情事 可和原劣退板主溝通或於 part-timebm 尋求另一位板主的判斷 而你之所以被劣退,是因為符合板規七內的「發DM、廣告傳單以及任何文宣品」 所謂的「任何文宣品」,意義乃為「為達商業目的等非無償性動機之文字宣傳品」 若你能證實發放那些講義純屬為了廣大莘莘學子的福利 那麼就沒問題 因此,我認為板主 FECer 對你做出違反板規七的判決,並無不妥之處 ※ 引述《limoki (老莫)》之銘言: : 雖我已自刪劣文,但不代表我對板主的處置異議有不同想法 : 加班費的部分或許目前暫時有結論 : 但我想問新上任的S板主(F板主要回應也可) : 針對「實質上確是個人徵求」也「所提供報酬未違任何法令」的發文 : 目前如何處理? : 之前被F板主「強制認定」為非個人徵求 : 導致我的文章被刪除 : 不管從何立場來講都很莫名其妙 : 首先,板主要認定為非個人徵求,也得要有個依據 : (例如被你google、查到我有公司或營業登記) : 否則版友的PO文應被視為善意 : 我也不認為在所提供報酬(嚴格來說這非薪資)未低於任何法令要求的情況下 : 所謂主管機關「勞工局」能對此有任何意見! : 我關心的是 : 我定時就會有個人徵求的需求 : 今天我有任何營業登記資料,一定翔實填寫(沒理由不填阿!) : 若是以F板主那種不明所以的處置方式,那這樣的爭議只會一再上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18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