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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1FSrB1DY ]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公告] 3/29、4/3的薪資問題 時間: Thu Mar 29 02:04:46 2012 因應板上討論熱烈之「3/29、4/3的薪資」一事 目前已確認者有:4/3為國定婦女、兒童合併節日,故需雙薪 即刻起,工時涵蓋4/3、4/4日,皆須依法雙薪,且於徵才文內註明國定假日薪資 本公告發出之前已存在之徵才文既往不咎 工時涵蓋4/4卻未填寫國定假日薪資者,依照板規劣退 工時涵蓋4/3卻未填寫國定假日薪資者,因宣導期過短,首篇違規文章以刪文處分 第二篇開始改以劣退處置 另,因勞基法施行細則第 23 條內亦規定3/29為國定應放假紀念日 雖3/29是否需雙薪尚待板主向勞工局確認 但為避免板友權益受損 凡工時涵蓋3/29之徵才文,亦需依照板規於國定假日薪資處填上資料 違者將在水球、推文宣導後進行處置 因宣導期過短,因此僅採刪文處分,不會劣文 若確認3/29無需雙薪,將於新公告發布後撤銷對於3/29國定假日薪資未填之處分 2012.03.29 02:45 已確認 3/29 需加倍給付。 本則公告為重要公告,亦同步轉錄至 part-timeb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176.79 ※ 編輯: smart1988 來自: 1.169.176.79 (03/29 02:0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mart1988 (1.169.176.79), 時間: 03/29/2012 02:06:40 ※ 編輯: smart1988 來自: 1.169.176.79 (03/29 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