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ECer:既然這樣David有沒有更好的表示方式? 10/05 00:16
→ DavidChen:完整的話 請由 縣/市 開始寫起並請註明 鄉/鎮/市/區 10/05 04:04
→ DavidChen:但我覺得地址本身 能讓應徵者了解就好 沒必要弄到文字獄 10/05 04:04
→ DavidChen:至少我覺得這是個對應徵者權益無礙的小錯誤 10/05 04:08
→ DavidChen:即使是工程開標 對地址的審查都沒這麼嚴格了 何況這裡 10/05 04:09
→ cutetad:上述的方式比較好了解。原本陳述"/" 是 "或"的意義,可能 10/13 22:01
→ cutetad:符號的使用要更注意及小心唷,親愛的版主大人~~ 10/13 22:02
→ DavidChen:組務支持我的看法耶.... ~~~~ 10/18 23:45
→ DavidChen:應該是說小組長也支持我的看法... 10/18 23:45
→ edctw:地址請填寫完整,包含縣/市 及 鄉/鎮/市/區 10/25 06:24
→ edctw:這樣的標示方式會不會比較好一點? 10/25 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