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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標題為 [台北市/個人] 家事服務 (含煮飯、洗衣、清潔) 我看版規,看不出哪邊不合格耶! 另外發薪日不定的部份… ★《工作待遇》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115/hr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星期一 ~ 日,國定假日日期請參考各地方勞工局公告  平常日薪資:115/hr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約定時薪x2/補休,2/28 - 二二八紀念日) 超時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約定時薪x1.66)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薪資發放日: 時薪115元 每週發薪一次,現領 (週五或每週最後一個工作日) 我有寫每周一次、周五或最後一個工作日(有可能該周五放假啊)~ 所以這樣有不明的部份嗎? 我是第一次發找家事的文章...不知哪裡有錯、 請版大明白告知一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53.15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