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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2/08 法國新法規定子女亦可冠母姓 (中央社記者鄒明智巴黎八日專電) 法國國會今天一讀通過修正實施二百年的拿破倫法典 有關繼承法的規定,父親不再有絕對權威,決定子女 的姓氏,新法規定子女也可以冠母姓,替母親傳宗接代。 法國新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兩人的姓氏。 後者排列前後若有爭執,依字母排列順序決定。 依社會學家統計,法國共有九十五萬個姓,其中超過 一萬人以上的普通姓氏有一百零六個。三十萬個姓 屬於單一家庭所有,極可能兩、三代後自然消失, 新法的通過有利於這些稀有姓氏的流傳。 法國的姓氏繼承法修改並非獨一無二。在歐洲,義大利、 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等國都仍依傳統採用父姓體制。 德國早在一九七六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 兒女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但私生子可由養育的一方 決定姓氏。西班牙及葡萄牙則子女可帶父母雙姓。英國及 愛爾蘭最自由,可以由個人決定姓氏,法律沒有硬性規定 繼承父母姓氏。 900208 -- 自由萬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4.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