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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回一篇比較清楚 問題在於 1.東西有沒有過藥局或藥師這一手 2.知不知情 是販售方(廠商)或購買方(醫院)的問題 如知情 是以什麼名義知情的 含藥化妝品或不含藥的化妝品 1.假如沒過藥師或藥局這手當然就皆大歡喜 管他說什麼都沒事了 但假如有過這一手的話就會有故意或過失的問題了 2.再來是看是廠商故意隱瞞還是醫院知情照用 還有看當初的名義有沒有含藥 如果名義是沒有含藥 那當然沒過藥師的手又是事皆大歡喜了 但是假如名義是含藥的化妝品 那沒過藥師一手就說不過去了 既然有過那一手 那出事找人一起扛也很正常吧 我認為S大所指的承擔責任就在於有沒有過這一手和知不知情這兩點上 (其實在medstudent版S大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不是說藥師無論如何都要出來扛 而是當假如過了藥師這手時 該去承擔的責任要認清 因為過了藥師這一手就只分過失和故意這兩種責任 就算是老闆講的也一樣 因為蓋的是自己的章 (當然還是可以找老闆補貼啦 只是老闆有沒有補貼就看運氣了) 很幸運的 今天火沒燒到藥師身上 (幸好現在是仇醫不是仇藥) 假如今天很不幸的火燒上來了 或許大家可以說其實自己不知情或是老闆是醫師 自己只是聽命行事的橡皮圖章 不過很遺憾 對法官而言 藥師只是過失和故意的差別而已 違法的事情不會因為自己不知情或是別人唆使的就無罪 假如情況是有過我這一手但我沒事 而我卻說反正美容中心請小姐給藥都沒事了 我不過不小心進到沒藥證的藥品沒事是正常的 那表示其實我承認我「真的」進到沒藥證的藥品只是沒被抓包而已 那假如沒過我這一手我卻一直跳出來講我沒採線不管我事呢? 那沒怎樣 只是表示我很無聊而已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22.15.51 ※ 編輯: yasaq 來自: 203.222.15.51 (11/06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