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harmacis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各位大大好~ 小弟最近要與某診所簽一年的約 其中有一條: ● 約滿若不續約,離職前3個月要先告知,並且要找到下一個藥師,才能離職 這樣的條款應該不能簽吧? 因為如果對方一直找不到人的話,我不就要一直被綁住嗎? 有大大建議怎麼修改較好嗎?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1.117.217 ※ 編輯: vincentsoon 來自: 111.81.117.217 (05/30 20:21)
op5566:簽了也不用管他~這條違反勞基法 自始不成立的 05/30 20:25
op5566:勞基法規定工作滿一年以上未滿三年,離職需提前20天告知 05/30 20:25
op5566:改20天就可以了 05/30 20:25
op5566:然後也不需要找到下一個藥師 05/30 20:26
vincentsoon:但如果不管他,被扣$$ 不是會很麻煩嗎 05/30 20:34
goodbye:不能簽 因為三個月找不到人是他的問題 05/30 20:51
op5566:用到法律是最後的辦法~基本上他一定輸~但是如果他不願照 05/30 21:14
op5566:勞基法~你到時候又不想興訟~那你就別去這家了 05/30 21:14
hoe1101:要看簽約金多不多 05/30 22:27
goodbye:簽約金根本不重要 妳找到下一家還要等一聲准離職?那妳工 05/30 22:44
goodbye:做早飛了 05/30 22:45
Mario3:沒簽約金可以拿勞基法來靠.有簽約金就不一樣了 05/30 22:48
a712249:叫他去吃大便= = 05/30 22:54
goodbye:笨蛋 條文應該是 如果沒找到人 三個月後才能離職 05/30 22:59
goodbye:約滿若不續約,離職前3個月要先告知 這是應該的 05/30 23:00
goodbye:算執業道德 05/30 23:00
vincentsoon:g大依你的健議,要怎麼改比較好? 05/30 23:03
fucoid:不能簽 藥師社團有人說打電話去問過了 他這種寫法 05/30 23:07
fucoid:算是你跟資方的私人約定 所以是有效的 05/30 23:07
fucoid:提前解約要提早3個月告知才是違反勞基法... 05/30 23:07
prednisolone:看有沒有訂罰則 譬如違者需付對方多少錢 05/31 00:50
prednisolone:沒有的話 你違反私人約定 他要告你 或你告他 勞基法 05/31 00:52
prednisolone:到時候還是有用 05/31 00:52
sugarli:有賭這個將來會不會告來告去的必要嗎? 05/31 00:53
sugarli:是條件好到哪種程度會讓你這麼想簽? 05/31 00:53
prednisolone:所以說原PO要簽的話 合約再修改一下比較有保障 05/31 00:54
vincentsoon:瞭解了,謝謝以上大大 05/31 07:34
akway:三個月太久啦..藥師不難找 一個月就差不多了 05/31 11:53
akway:不會三個月都沒藥師面試 只有老闆出不起薪水 才會沒人來 05/31 11:55
icevenus:3個月太久+1 05/31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