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odbye ("挫折"常是難以啟齒的)》之銘言:
: 最近跟學長吃飯
: 看到一家診所免掛號費 我覺得不違法 但是學長說不能不收掛號費
: 晚上又跟學弟吃飯
: 學弟說診所的處方都直接連線到某連鎖藥局去印藥袋
: 那這樣健保給附的價格不是不一樣了 這樣算違法嗎?
在診所內調劑和拿到社區藥局調劑的藥事服務費不一樣
診所有把實體處方箋交給患者嗎? 患者有沒有選擇調劑處所的自由?
如果患者沒有拿到實體處方箋則一定是違法
如果患者有拿到實體處方可以自由選擇調劑處所大致上就沒問題了
很久以前釋出處方箋診所是有多釋出費的 但是已經被取消很久了
那時候只要超過70%的處方都是來自同一家院所就會被認定是門前藥局
除非能提出"獨資證明"不然藥服費就是和診所內調劑一樣
(我到現在還搞不懂怎麼去提出這種東西)
這條現在還有沒有就不知道了
至於連不連線就沒差了 花錢找電腦公司設定就有了
你有認識想從屏東連到台北都行 只是沒人來領藥而已
: 我想問如果在社區藥局只是調劑藥品 而沒有銷售經驗與技巧
: 那裏面工作的藥師技能只是被架空的
: 跟你們在醫院上班有什麼不同?
: 在社區藥局上班就是藥能調劑 也懂得保健食品的販售心得技巧
: 如果你們只是為了找攬來客數跟診所合作 在裡面不斷的調劑
: 也沒有時間跟客人聊天 那你這位藥師對於公司只是可有可無 可以取代的
: 因為客人不因你在而來 而是因為商品而來
: 對公司是好的 對藥師個人是不好的
: 自己想想哪些藥局不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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