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kway:我朋友的朋友去不到一個月就閃人啦 還蠻多問題的... 10/09 09:05
→ goodbye:沒上課還要交報告 有沒有搞錯阿~~~這樣欺負我的後輩 10/09 10:38
推 ls4860:公司自己員工教育嗎 10/09 12:55
→ goodbye:對阿..... 10/09 13:34
→ goodbye:昨天幫學弟買硬募的聖鬥士見面吃飯聊的(有人也在收嗎) 10/09 13:35
推 inferce:哈哈哈,看來以前我在維康當藥師真的爽,上不上課都無所謂 10/09 13:46
→ inferce:上課自己不吸收不活用,上在多都沒用,最怕領悟錯亂用 10/09 13:47
→ goodbye:哈哈 開放大樹藥師抱怨 看她們會不會改進 10/09 14:06
→ goodbye:教育訓練應該算時數才對 勞基法不是有規定媽 10/09 14:06
行政院勞工委會令台81年1月6日勞動2字第33866號函釋:
「雇主強制勞工參加與業務頗具有關連性之教育訓練,其訓練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惟因訓練時間之勞務給付情況與一般工作時間不同,其給與可與勞雇雙方另予議定。
又訓練時間與工作時間合計如逾勞動基準法所訂之正常工時,
應依同法第24 條規定計給勞工延長工時工資。」
又如教育訓練係員工自願參加者,
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80年6月8日台勞動2字第14217號函釋:
「事業單位於正常工作時間外辦理訓練或集會,
如該訓練係屬勞工教育訓練,或該訓練、集會係屬自願性參加者,
則該時段不屬工作時間。」。
※ 編輯: goodbye 來自: 210.64.125.94 (10/09 14:16)
推 ilovegirls:大樹連鎖最近好像還在展店喔 真的有那麼好做嗎? 10/09 18:36
推 paulyang5054:有沒有實習生也要去上那個詭異的課的八卦~ 10/10 00:49
→ paulyang5054:結果分店總店間的交通時間 不能算時數 要補的八卦 10/10 00:50
→ mirrorlee:這種情形就不要去啊 沒藥師看他怎麼繼續開店 10/10 01:01
推 johnnyjaiu:照goodbye說法來看,教育訓練沒算時數能向勞工局檢舉嗎 10/10 09:01
推 linus1210:是一個新來的經理搞的....... 10/10 11:37
→ goodbye:可惜學弟是在桃園不在台北 不然我就能幫他 10/10 19:31
→ akway:他們最近高層一團亂 有很大的異動 10/10 23:04
→ goodbye:怎說?進軍新北市沒賺錢的問題嗎? 10/11 20:10
推 akway:這是純聽來不一定真實 似乎大老闆突然生病 造成人事大異動 10/12 11:24
推 jerrylin:薪水夠低了還不快跳槽嗎 10/13 03:00
→ jerrylin:展店有時候只是為了先卡位 不是因為賺很多錢 10/13 03:01
→ jerrylin:這種衝過頭的大概沒幾年就會周轉不靈倒掉了 10/13 03:01
→ jerrylin:還想搞什麼藥師當股東之類的白痴話.... 10/13 03:01
→ butterflym:這樣看來看去,還有哪一家連鎖能考慮? 10/25 19:40
推 fastcar: 不是再104上面號稱藥師挑戰年收千萬 09/09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