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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tNCm 剛剛看到粉絲團的 反對學士後護理系 - 唸兩年就可以考護理師 小姐您違法了喔 護理人員法 第七條 非領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不得使用護理師或護士名稱。 第三十八條 違反第七條或第十八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藥師法如果也加入這個 非領有藥師證書者,不得使用藥師師名稱。 第XX條 違反第XXXXXXXXX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這樣可以少一半自稱藥師的藥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1.118.10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harmacist/M.1402157146.A.71B.html ※ 編輯: luckystar777 (123.241.118.102), 06/08/2014 00:06:15
knief:水喔 06/08 00:40
nicolesanar:華生,你突破盲點了 06/08 01:27
eric6717:藥師法第5條第2項 罰3-15萬 06/08 10:55
luckystar777:已經有這條了嗎?樓上,我再去翻一下 06/08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