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nyjaiu (人若犯我 加倍奉還)
看板pharmacist
標題【公告】徵才文範本修正 和 新增版規子項
時間Sat Sep 27 20:45:16 2014
因有人來信詢問,經查證後,將[徵才]文範本做修正。
經查詢勞保局網站之後,的確是五人以上公司才需強制納保。
但如員工未保勞工保險,仍要替員工保「就業保險」。
故此,[徵才]範本作一更正:
原:
【公司福利】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更正為:
【公司福利】請勿寫"
健保""
就保"
,無"
健保""
就保"
是違法的。
勞工保險: 僱用5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強制加保,未滿5人可以自願加保。
就業保險: 僱用1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強制加保,適用對象是本國籍勞工,
跟依法在台工作的外籍配偶。
如寫
勞保,請註明
(員工未滿5人公司自願加保)。
未依規定註明者,視為公司員工5人以上應強制加保勞保,不可寫在【公司福利】一欄中。
如違反者仍依
版規2-2處理。
資料來源:
1.未滿五人公司 不需強制投勞保但需投健保
http://goo.gl/CyzYxq
2.保了勞保,為何還要有就業保險?
http://goo.gl/DHyM2B
3.[疑問]有了勞保,為什麼還要參加就保(就業保險)?
http://goo.gl/a34No3
4.勞工保險條例
http://goo.gl/8TJ5m3
5.就業保險法
http://goo.gl/RAbVRF
6.全民健康保險法
http://goo.gl/3NKrV
另,
#1K8LCZ4r 徵才未依照既定發文格式,但因版規內容敘述不周,
故增設版規2-8:
除了[徵才]文類別,禁止籍由其他格式發徵才內容(包括文章和推文)。
版主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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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anChen: push 09/27 20:53
→ johnnyjaiu: 更正: 是未滿5人,不是5人以下。 09/27 20:56
※ 編輯: johnnyjaiu (61.230.207.66), 09/27/2014 20:57:09
推 pharmawind: 推用心 09/27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