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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xidk (search)》之銘言: : 這是小弟去年與同業朋友到帛琉旅遊的圖像紀錄, : 連續po到現在已經第3次(如果有違反板規處請告知)被刪文,真是灰心。 : 帛琉面積很小,每天行程都在水上,不是到島嶼瀏覽便是下水浮潛, : 島上唯一一條聯島幹道,僅為雙向各一線,最高速限僅到40公里, : 品質比台灣任何窮鄉僻壤的小幹線還差,倒是開放左右駕政策,見識到不少台灣罕見好車 : 例如GTR 跑車等等。(我很納悶開這種車要去哪裡飆?) : 帛琉是少數與台灣建國家,聽導遊表示,台灣政府金援數百萬美金,僅興建了三 : 個露天排球場、克難少棒球場、蚊子體育館,看了讓人相當心酸。 : 數張照片請各位網友批評指教是幸。 : http://www.wretch.cc/blog/entangle&article_id=11766704 : 我的網誌 : ------------------------ : http://www.wretch.cc/blog/entangle 先說好,小弟我無意引戰,也並非針對原po或任何人。 如有得罪之處,尚請見諒… -------------------------------------------------------------------------- 就這篇的形式而言,其實我還頗希望原po能把你自己的一些旅遊或遊玩心得作個整理 post到travel、Ind-travel之類的看板,或許能受到更大的迴響… 我並非指這篇有什麼不不好。 但是或許你稍微注意一下,你po出來的相片裡頭,有太多所謂"我到此一遊"的照片… 當然,我再說一次,這並不是不好,畢竟這些影像凍結了你美好記憶的一瞬間。 但是,這些照片對我沒有意義,對這個看板中不認識你的人(或許)也同樣的沒有意義。 這非關膠卷或數位之爭,只是就你po的內容而言罷了… 關於[作品]- 我私心的"建議"或許在攝影板po出的作品,能以膠卷為主要的大宗來源。 就如同上面某篇的前輩所言,數位的作品,已經有太多地方可以去分享了 或許能給這裡多留些關於膠卷作品的空間… 但是關於一些攝影手法的表現… 或許能以多元的型態出現在這裡,而不要去限定其媒介非得為何者。 相互的切磋,良性的互動,才是這個板進步的動力阿… -- 說不好哪天,ptt被無名上面的暴乳妹入侵,你就可以看到同樣的兩顆球 以作品的名義出現,然後由DC板轉DSLR板再轉PHOTOLINK板… 最後再轉到PHOTO板來給大家瞻仰… 你們說說看,會有人樂意見到這種情況發生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56.65
HITACHI:至少我不樂意 03/13 01:26
dinoism:我也不樂意= =這是難得我"稍微"站在v板友那邊的討論串XD 03/13 01:30
dinoism:這篇的後半段 說明了一切 原PO 這類文有很多地方可以PO啊 03/13 01:30
faithshadow:其實V版友有些論點是對的 只是過於激烈 03/13 01:41
BearSheep:其實我真的覺得可以把作品給封了,比較不會有爭議 03/13 01:51
BearSheep:貼圖的板photo-link,風攝,AI,批評室,DSLR,真不少... 03/13 01:52
kmsm:所以版主的意思是這裡不能PO數位照? 還是不要PO作品? 03/13 02:28
kmsm:確認一下才不會有人老踩到地雷 03/13 02:28
inisilver:淚推這篇 也淚推板標 囧 03/13 07:01
flashring:推kmsm 03/13 07:14
------------------------------------------------------------------------------ Yeah,下篇flashring板友提出的一些質疑,我就我自己的想法於本文回應一下好了… 第一點,我是回應本串文"[作品] 帛琉行腳 (不要再刪我文章啦!)"的作者所po的內容 我相信我沒有用"不要po照片"的這種結語或論述。 如果有造成您的誤解,我向您道歉,因為我並無此意。 就原po的"帛琉行腳"而言 其似乎較著重於"與一同遊玩朋友的紀錄"(所以我才說裡頭有太多"我到此一遊"的照片) (你可以看到它整理出來的作品,旅途中的合照、獨照、大頭照就佔去了一半) 問題在於這些人無法使我產生共鳴或感觸,或是對照片裡的周遭環境產生任何情感… 或許你可以回頭看看作者在本串文的原始主題與內容,試著想想,問問自己 當你看完作者的內文後,再點進連結,你期望看到的是什麼?作者希望告訴你的是什麼? 當然,如果你還是認為這和"聯電工程師 我的心遺落在愛琴海"這類的照片是一樣的 那,我也只能就我倆的認知差異向您說聲抱歉。 第二和第三點 或許你可以到無名相簿的首頁,使用"相簿人氣"這個排序法來看看。 試想,如果今天這些相簿大量的出現在DC板或是DSLR板,然後po的人再告訴你, 這就是藝術,你不能限定我不要在這裡po,那你的想法又是什麼。 再來,"不要限定其媒介"我原意是指 如使用webcam或攝影機、甚至是Lomo板最近很火紅的VistaQuest VQ1005、精靈三、 甚至是針孔鏡頭…等等…來作為創作的媒介。 但這些多半會與數位媒材產生相關連,所以小弟我才認為這或許也應納入這裡的討論範圍 也因而才會有原文的那些論述。 ----------------------------------------------------------------------------- 唉,我真是個笨拙不會說話的男人阿… ※ 編輯: futher 來自: 61.224.56.65 (03/13 12:22)
nilsa:推你的觀點 03/13 18:03
ayanokoji:我也覺得像旅遊照片 感覺...支持本篇論點!!! 03/16 0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