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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覺得這個問題實在是有點讓人煩擾。 還有人覺得從隔壁板吵到這邊來了。 不過根據中華民國教育部的字典的解釋。 作品就是一種有獨創性,創作性的藝術品或者是著作。 獨創性或者是創造性,基本上就是要很特別。 所以拍到爛的展場sg和單純的日落日出搖黑卡很難成為作品。 一些常被拍攝的商業攝影題材也是。 但是,這不代表這些題材就一定拍不出作品。但是要成為作品的獨特性, 會需要作者花更多的工夫去處理。 另外,由於攝影這項藝術媒材,有強烈的製造擬真影像的特質。 所以,很多人會以製造這樣的影像,就是一個作品。 但是他其實只是一個產品,一個操作攝影機具的人,經由攝影機具所產生的產品。 這就如同,文字也許在現今幾乎沒有文盲的台灣,大家都會寫文章, 但是要寫出文學作品,卻是另一件事情一樣。 會寫這一些,只是想說請操作攝影機具的各位, 尊重一下『攝影作品』這個特有的詞彙。 不要讓他成為下一個如同『攝影師』的詞彙了。 -- Power tends to corrupt, 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 by Lord Act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4.56.210.238
infoto:已經快了吧,下回要說,拿得出照片就叫做攝影作品...Orz 07/01 03:28
infoto:量大而造成質變,真的很難去扭轉 07/01 03:30
feelcool:大家都不睡覺耶 07/01 03:34
infoto:今晚沒足球....(翻桌....) 07/01 03:38
phanck:來喝酒來喝酒! 07/01 03:42
BearSheep:我這邊晚上九點多而已啊:p 07/01 03:48
fakecrow:老實說 我還蠻喜歡這一串的討論( ′-`)y-~ 07/01 03:51
fakecrow:因為會讓自己更加反思 自己到底在拍什麼 是不是自己要的 07/01 03:51
jlhc:話說 我還是很想推fb的粉絲團 x不要以為拿著單眼就是攝影師.. 07/01 04:04
BearSheep:事實上,現在台灣拿單眼的絕大部分不是攝影師啊:) 07/01 04:12
fakecrow:單眼進入門檻降低 我認為這是一定會發生的事情 07/01 04:34
事實上不是單眼的門檻降低,而是攝影的進入門檻降低。 以前的攝影人需要有暗房和燒底片才有辦法學習, 但是現在的人有任何一種可以記錄數位影像的工具即可。 不過,就如同書寫工具和技術的普及一樣,即便是如此,作家和一般的文字使用者, 還是有所區分的,這種區分,還是得分的出來和被尊重才是。 而不是拿起筆,隨便寫的東西就是文學作品啊! ※ 編輯: BearSheep 來自: 84.56.210.238 (07/01 05:46)
schuey:這串就這篇最值得一看 07/01 10:11
ginnietulip:這大概是品質與數量的相反則不軌吧 07/01 11:47
derson:熊羊大寫的真中肯.. 07/01 13:24
linchunan:超級推 07/01 17:48
miaumiaumiau:一矢中的 07/02 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