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WC2 (晴天霹靂的消息)》之銘言:
: ※ 引述《pig (歡迎加入豬頭黨)》之銘言:
: : 阿扁被處無期徒刑一點也不意外,
: : 意外的是他們光靠國務機要費案就可判無期徒刑了。
: : 裡面有一筆14萬判20年耶,同一個法官用同一套標準辦的話馬區長
: : 早就在監獄裡吃巧克力吃到飽了。
: : 然後本案類余文的角色判20年耶,結果真.余文現在不只關完了
: : 還可以回去華北市政府上班,顏色對了一切 ok。阿扁一定是因為沒
: : 有拿國務機要費照顧像連戰這樣的弱勢所以罪該萬死 XD
: : 結論就是這句話:台東縣長鄺麗貞表示,感謝地檢署還她清白。
: 我記得被歸類非法獲得的都要繳回吧.
: 那如果是正當取得的,阿扁阿珍有3.5億就算了.
: 他們家還有錢去付王子和王妃的嗎?
: 有點感覺是他們無法破獲所有的金庫.
: 所以故意罰多一點,
這邊就是比較有趣的地方了,判最重的地方是國務機要費,
啊其實國務機要費的金額了不起數千萬 (阿扁宣稱他用在
這部份的地方比拿到的還多,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所以主要的認定就是那些 ooxx 弊案。
事實上他們連這些其他號稱弊案的部份也都是用猜的,像陳敏薰很不爽的
就是她兩邊都有捐結果捐阿扁的部份被認為是賄賂,啊辜仲諒也是兩邊
都捐結果就沒事,那辜仲諒這部份就不用罰了(理論上是這樣)?這完全就是
主觀認定的問題,因為把所有的政治獻金挖出來都可以找出對價關係,是不
是對價關係完全就是主觀認定,而這次宣判的感覺就是有出來罵阿扁的就
有撇清的機會,辜仲諒是完全撇清直接無罪,不是啥認罪協商污點證人哦。
辜仲諒這段完全把中華民國檢察司法系統的惡劣的一面展現出來了,
真的要追究的話這一狗票人都違法違紀到掉渣(可能不違反宋朝法律),
不過顏色對顯然就沒事就是。
總而言之,這邊的金額認定真的就是爽就好,尤其是他根本就認定所有的
事情總統都可以直接控制的情況下,所有的政治獻金都可以被懷疑是收賄。
那要認定金額的部份自然彈性也就很高了。
: 讓他們去金庫領錢, 這樣才不會漏太多.
: 而且領錢的時候還會有蛛絲馬跡.
: 還有機會拿更多回來.
我想那些法官應該不會想到這個層面,而且官司打完之前也不可能把錢交出來,
他們只是要開個夠戲劇化的數字而已。
回歸根本,其實這種東西只要用陽光法案規範就解決大半了,官位夠高就要讓
自己的財務隱私見光其實很合理。不過他們這些豬腦只會想到「公務人員財產
不明法」這類的白痴東西。也不能說白痴啦,用事後追舊帳的方式才能適度剷
除異已同時確保自己的金源不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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