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g (歡迎加入豬頭黨)》之銘言:
: ※ 引述《pig (歡迎加入豬頭黨)》之銘言:
: : 好笑的是驅公所跳出來說他們沒有買,都是廠商花的錢
: : 可是 funp (本活動的合作網站) 上面回應的又是署名工業局耶 XD
: 這個的後續發展有夠白爛
: 總之就是有一個工業局的朱余文(意譯)跳出來講說那個署名工業局只是個
: 廠商的簡單疏失,而且區長有跟他們講綠黨這個小咖(挑起此事件的)這次
: 得票只有3000票而已,所以有種去找石化公會,不要以為工業局好欺負之
: 類的。
: 結果沒多久工業局就跑出來說朱余文正在自我反省,
: 然後還特別強調區長沒有講過這句話之類的… XD
最近很紅的部落格造假試用文,公所的人出來講話了。
「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黃文魁說,部落客接受化妝品報酬而寫的推薦文,
有可能被認定為實質廣告行為,依《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須事先經過核准,
否則即為變相廣告,兩者都視為共同行使違規廣告行為,可處五萬元以下罰鍰,
情節嚴重者可撤銷許可證照」
不知道工業局花錢給部落客寫石化廠介紹算不算廣告?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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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will use Google before asking dumb ques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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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