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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g (歡迎加入豬頭黨)》之銘言: : ※ 引述《pig (歡迎加入豬頭黨)》之銘言: : : 好笑的是驅公所跳出來說他們沒有買,都是廠商花的錢 : : 可是 funp (本活動的合作網站) 上面回應的又是署名工業局耶 XD : 這個的後續發展有夠白爛 : 總之就是有一個工業局的朱余文(意譯)跳出來講說那個署名工業局只是個 : 廠商的簡單疏失,而且區長有跟他們講綠黨這個小咖(挑起此事件的)這次 : 得票只有3000票而已,所以有種去找石化公會,不要以為工業局好欺負之 : 類的。 : 結果沒多久工業局就跑出來說朱余文正在自我反省, : 然後還特別強調區長沒有講過這句話之類的… XD 最近很紅的部落格造假試用文,公所的人出來講話了。 「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黃文魁說,部落客接受化妝品報酬而寫的推薦文, 有可能被認定為實質廣告行為,依《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須事先經過核准, 否則即為變相廣告,兩者都視為共同行使違規廣告行為,可處五萬元以下罰鍰, 情節嚴重者可撤銷許可證照」 不知道工業局花錢給部落客寫石化廠介紹算不算廣告? :p -- I will use Google before asking dumb question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22